您好!歡迎來到狗万manbet官网 !

神寧集團白芨溝煤礦各級領導帶班井下交接班規定

作者:狗万manbet官网 2021-09-27 09:08 來源:狗万manbet官网 神寧集團白芨溝煤礦各級領導交接規定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及集團公司相關文件的具體要求,切實將各項規定與管理辦法落到實處,保證各級領導能夠做到“與工人同時下井、同時升井”,做到現場交接班,促進我礦井下各工作麵的現場安全管理和各類安全隱患能夠得到及時有效地整治,結合我礦實際情況,特製定《神寧集團白芨溝煤礦領導帶班井下交接班規定》。

  第一條帶班人員在本班結束後,必須嚴格按照本製度履行交接班職責,並按《白芨溝煤礦領導入井帶班現場交接班記錄》的相關項目填寫齊全,不得漏項,嚴禁隨意塗改。

  第二條 交接班時,上一班的帶班領導應當在指定的交接班地點向接班的領導詳細說明井下安全狀況、存在的問題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項和需要交接的問題等,並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第三條 交接班記錄必須由領導親自填寫,嚴禁他人代填,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第四條 超過交接班時間,如果接班領導未到現場,交班人不準離開崗位,否則按早退處理,接班人員必須提前20分鍾到到交接班現場,否則按遲到處理,確定無人接班應及時向調度室彙報,並堅守崗位,遲到、早退每次罰款500元。

  第五條 交班領導如發現接班領導有醉酒或精神不正常時,有權拒絕交班,並及時向調度室彙報,由調度室向礦主要領導彙報進行處理。

  第六條 在交接班時,如果設備在運行中存在有不安全隱患尚未進行處理或沒有處理完畢,接班後繼續組織人員進行處理。如果交班人提前離崗,或沒按交接班製度進行交接,接班人有權拒絕接班並及時向調度室彙報,由調度室向礦主要領導彙報進行處理。

  第七條 對未進行交接班而出現的問題,雙方都有責任並在處理中從嚴加倍處罰。

  第八條 本規定從2010年10月5日起執行,修改解釋權屬礦調度室。

万博全网站

備案號:蘇ICP備12034812號-2

公安備案號: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煤礦安全生產網徐州網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機軟件掃描微信二維碼

關注我們可獲取更多熱點資訊

感謝網狐天下友情技術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