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礦井正常的安全生產秩序,確保礦井開拓、準備工作麵的順利施工,提高我礦副井提升效率及固定礦車使用效率,特製定本辦法.
1.成立副井提升運輸管理小組
組長:礦長
副組長:副礦長
成員:各區隊第一負責人及施工隊第一負責人
具體管理工作由機運隊負責,生產指揮中心負責協調、監督、考核工作。
2.機運隊是副井提升具體實施、管理的責任部門,應指定一名副隊長主抓此項管理工作,每日值班領導要關注此項工作,努力提高副井提升運輸效率;機運隊建立健全礦車使用登記製度,加大礦車維修力度,確保礦車供應,做到礦車管理心中有數。
3.副井提升上下人時間:早班9:30-11:30、 14:00-14:30;中班17:30-19:30;夜班2:30-4:30;人行車運行時間必須確保準時,不得無故延誤,其餘時間均為提升、下放物料時間,不得運行人行車,特殊情況經請示生產指揮中心方可運行人行車。違反此規定每次處於100元罰款。
4.副井下放材料、提矸工作各單位高度重視,生產技術辦根據副井提升情況負責各施工隊每月、每日掘進進尺或其他施工項目計劃,合理安排各施工隊班、日工作,確保各施工點正常施工;因安排計劃不合理造成副井忙、閑不均,由生產指揮中心負責考核處罰100元/次;各施工隊伍、生產單位每日早調度會召開前將下放材料名稱、所需車輛數書麵報生產指揮中心,生產指揮中心根據全礦班、日提升情況給機運隊下任務單,機運隊按時完成每班提升、下放任務。為確保礦車有效周轉,礦各單位報計劃必須準確,不能隨意,無計劃或完不成計劃的考核責任單位給予處罰100元/班。各施工隊要保證當班副井的均衡提升,無故未完成生產辦下達班、日計劃任務,每次考核責任單位100元;礦車使用沒有計劃影響工作,考核處罰責任單位或責任人200元。
5.各單位使用礦車要遵守使用管理規定,配合機運隊做好礦車使用、管理工作。各單位當班使用的礦車使用完畢後必須及時將礦車交付至規定地點,綜采隊及掘進隊使用礦車交付地點:東三+556平台。東三+541、518交付地點:556B8東雙軌;東一+541、518交付地點:+556-495軌道上山平台雙軌;+ 495工作區域礦車交付地點:+556-495軌道上山平台雙軌;每班由機運隊556電機車司機負責回收556井底車場或轉運到使用工作麵。不使用礦車的及時存放到+556西翼存車線或提升到地麵;任何一個環節出現無故影響的,生產指揮中心將進行考核,每次處罰責任單位100元;各單位當班使用的礦車下放、提升至地麵井口必須當班及時卸料(大型設備除外),下放材料、砂石料,提升煤、矸必須每班清空,當班井底車場計劃內渣車當班要提完,交接班時井底車場計劃內重車不得超過5輛,否則每車罰款50元。不得無故占用影響礦車、材料車周轉,影響礦車周轉使用的每次考核處罰責任單位100元。
6.各施工單位每班提前30分鍾向生產指揮中心彙報當班工作主要工序便於調度協調運輸礦車。
7.需要集中下放材料或大型設備時機運隊負責提前將空車準備好,裝好料下放後及時卸車,不得無故占用車輛,由機運隊負責將空車及時回收地麵。
8.駐礦供應站放炸藥要提前一天通知生產指揮中心,由值班調度員負責協調、落實機運隊準備好礦車,以便炸藥及時下放;每日叉車配合好副井提升下料裝運、卸料工作,不得無故耽誤,發生影響副井運輸每次考核處罰200元;負責做好大型設備吊運吊車協調工作;駐礦機械站車輛不能影響排矸,否則每次考核2000元。
9.生產指揮中心全麵負責礦車協調,落實礦車使用情況,確保礦井運輸係統暢通無阻,對不按照礦車使用、管理規定的單位進行考核100元/次,對拒不執行調度令的個人考核100元/次,對影響重點工程施工的單位視情節情況考核200元-500/次,其他視情節情況考核100元/次。生產指揮中心因協調不力影響礦井提升運輸每次考核值班調度員100元。每日由值班調度員負責考核三個班副井提升運輸管理工作,提出每日考核意見經礦領導審核執行。
10.獎勵:
10.1副井提矸、放料每班合計超過60車獎勵100元,超過80車獎勵200元.
10.2全礦職工積極參與到礦井提升運輸管理工作中來,積極報告長期占用礦車、損壞礦車的每人次獎勵50元。
11.本製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