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天早班運送人員前必須由專職修理工按《煤礦斜井人車實驗細則》規定,對人車進行詳細檢查,並做一次靜止手動落閘實驗,確認一切正常後方可投入運行。
2、人車跟車工接班後首先檢查人車的各部件、連接裝置、手動落閘機構等,特別要使人車自動落閘機構閉鎖應處於打開位置,製動裝置應靈活好使,一切檢查合格後才能運行。
3、每班運送人員前必須先放一次空車,證實巷道和軌道確無引起掉道危險時,方可運行。
4、跟車工要熟悉信號,必須隨身攜帶專用人車信號發射機,發送信號時必須準確。下班時必須將信號機交回充電室按時充電。
5、跟車工必須坐在人車運行方向的第一節車的第一個座位上,其他人員嚴禁乘坐此排,行車時注意觀察,隨時做好正常停車和緊急手動落閘停車的準備。
6、入井人員入井前更換好工作服,必須領取入井卡、礦燈,自救器,戴好安全帽後,到副井口候車室等候入井。
7、當人車停穩後,入井人員先看清信號牌上哪一水平,該水平人員乘車應服從檢身工依次檢查有無“三禁”,排隊交入井卡上車。禁止人員搶上人車,禁止從非行人側或跨越軌道上人車。
8、檢身工負責檢查乘車秩序,乘員應坐好,嚴禁超員(隻準乘坐27人,每排3人)乘坐,嚴禁在兩列人車之間搭乘,人車聯接處嚴禁站人,檢查乘員不準有攜帶超長、超寬的工具,不準將火藥、雷管等爆炸性、易燃性、腐蝕性物品或其它物料帶入車內,人車的安全防護鏈必須掛好。
9、人車運行一次隻準下放一個水平,人車啟動前,乘車人員必須掛好防護鏈。人車啟動後,乘車人員不得將身體及攜帶的工具、零件露出車外。
10、人車行駛或尚未停穩時,嚴禁上下人車或在車內站立。當人車到達井底車場,待絞車停穩,該水平信號工發出停車信號後,乘坐人員方可,依次排隊下車。
11、升井人員先到所在水平井底候車室等候,當人車停穩後,該水平信號工打停車信號,轉換為綠燈,乘車人員依次排隊下車後,才允許候車升井人員,依次排隊上車。禁止人員搶上人車,禁止從非行人側或跨越軌道上人車。
12、信號工負責檢查乘車秩序,乘員應坐好,嚴禁超員(隻準乘坐27人,每排3人)乘坐,嚴禁在兩列人車之間搭乘,人車聯接處嚴禁站人,檢查乘員不準有攜帶超長、超寬的工具,不準將火藥、雷管等爆炸性、易燃性、腐蝕性物品或其它物料帶入車內,人車的安全防護鏈必須掛好。
13、人車啟動前,乘車人員必須掛好防護鏈。人車啟動後,乘車人員不得將身體及攜帶的工具、零件露出車外。
14、人車行駛或尚未停穩時,嚴禁上下人車或在車內站立。當人車到達副井口,待絞車停穩,該地麵信號工發出停車信號後,乘坐人員方可,依次排隊下車。
15、升井人員按秩序,從出井口依次接受井口檢身工檢查,並領回入井卡,到礦燈房交燈,自救器等。
16、人車運送人員時,嚴禁同時載運物料。如:水泥、電機、炸藥、雷管、防爆開關、氧氣瓶、乙炔瓶等物件。
17、特殊情況需人車運送錨索、小型電機、開關及氧氣乙炔瓶時必須專車運輸,且固定牢靠有專人監護,外掛運送錨索兩端及中部需固定牢靠每趟不得超過6根。
18、人車掉道,跟車工須及時發出停車信號,乘車人員再未接到跟車工指令時,嚴禁下車。
19、遇有下列情況之一,跟車工必須果斷地搬動手閘停車:線路或巷道遇有障礙物或其它危險情況時,已發出停車信號絞車沒有停車或來不及通知絞車司機時;絞車失控,人車下行速度超過正常速度時。
20、出現突發事件,跟車工及時向區隊值班領導和調度室彙報,並及時處理,工作結束後,向接班人員講明情況,注意事項。
隻準乘坐專用人車
20.1聽從信號工的指揮,上下車不要擁擠,車沒停穩或已發出開車信號時,都不準上下車。開車前都必須掛好防護鏈。
20.2人體及所帶的工具,嚴禁露出車外。
20.3人車行駛中或未停穩時,嚴禁在車內站立和上下車。
20.4嚴禁在機車上或任何兩車廂之間搭乘。
20.5按車內定員人數乘坐,嚴禁超員乘坐。
20.6車輛掉道時,跟車工必須立即向司機發出停車信號,正常情況跟車工不準亂發緊急停車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