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強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員工的安健環教育,提高管理者及員工安健環工作的責任感和自覺性,幫助其正確認識和學習職業安全健康法律、法規、基本知識。普及和提高員工的安全技術知識,增強安全操作技能,從而保護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與健康,促進安全生產。
2.通過職工書屋、編製安健環教材、資料、舉辦安健環知識競賽、展覽和培訓班等形式宣傳普及職業安全健康法律、法規、基本知識,保證學時;
3.按程序參與工傷02manbetx.com 調查及處理;
4.做好職業病檢查公示;
5.組織學習國務院勞動保護“三個條例”,監督勞動防護用品發放使用,定期收集職工對勞動防護用品發放使用的意見建議,彙總上報,督促問題整改;
6.貫徹執行“三同時”製度
7.建立安健環風險管理信息網絡,全麵掌握員工家庭、工作和思想動態;
8.建立第二道防線,動員女工、家屬參與安健環工作,通過“冬送溫暖、夏送涼爽”、訂立雙保合同、安全倡議書等廣泛形式做好職工班前安全叮囑,班後安全詢問工作;
9.通過女職工勞動安全衛生問卷調查,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調研,掌握女職工勞動保護狀況,做好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10.做好職工“三必訪”,即“三違”職工必家訪,困難職工必家訪,思想情緒波動職工工必家訪;
11.開展形式多樣、生動活潑的文體活動,豐富安健環宣傳教育內容,增強企業凝聚力。
6.黨委議事規則
1、建立健全黨委議事規則,是黨委實行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製度的內在要求,是實行科學決策、提高議事效率的製度保證。
2、黨委必須堅持民主集中製原則,實行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製度。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討論決定重大問題。凡屬黨委職責範圍內的重大問題,都必須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由黨委集體討論決定,任何黨委領導成員都不能個人決定重大問題。
3、黨委會議主要研究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上級黨委的重要指示和重要工作部署等重大問題;研究決定黨委工作計劃及其落實措施;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研究決定幹部的任免(聘任、解聘)調動、獎懲等事項;討論、檢查黨組織自身建設工作;所屬黨組織請示的重要事項;討論、研究本單位群團組織的重要工作;討論、研究需要集體協商解決的其他重大問題,協調各方麵的工作關係。黨委會議的議題應由黨委書記或者黨委書記委托的會議召集人確定。對重大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來不及召開會議研究,必須由個人作出決定時,黨委書記或副書記可隨機處置,事後應及時向黨委報告。
4、黨委會議由黨委書記召集並主持。黨委書記不能出席會議時,可以委托副書記召集並主持,書記、副書記都不能出席會議時,可以委托一名黨委成員召集並主持。
5、黨委會議召開的時間、議題,應當提前通知黨委成員,會議有關材料應當同時送達。黨委議決事項,會前應當有充分的準備。提交會議決定的重大事項,事前應做好調查研究,認真聽取各方麵的意見和反映,發揮有關部門的作用,有的問題應提出兩個以上可供比較的方案,並提出有依據的議案。黨委主要負責人對會議議題先行交換意見,統一思想認識,為開好會議做好準備。議決的問題涉及到有關部門或單位的,應當征求有關方麵的意見。
6、黨委會議必須有半數以上的黨委成員到會方能舉行。討論幹部問題和涉及全局性的重大問題時,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黨委成員到會方能舉行。黨委成員因故不能出席黨委會議時,應當在會前請假,其意見可以通過書麵或者口頭形式表達。會後,會議召集人應當直接或者委托出席會議的黨委成員向其通報會議決定事項。會議在研究某些涉及麵廣、政策性強的事項時,可邀請有關部門領導和有關人員列席。
7、黨委會議應當充分發揚民主。進行表決時,讚成票超過應到會黨委成員人數的半數為通過。表決可以采取口頭、舉手、無記名投票或者記名投票方式。會議決定多個事項,應當逐項議決。推薦、提名幹部人選和決定幹部任免、獎懲,應當逐個討論表決。黨委會議進行表決時,如果出現意見分歧或者發生爭議,雙方人數接近,除了在緊急情況下必須按照多數人的意見執行外,應當暫緩作出決定,經進一步調查研究、交換意見後,再進行表決。關於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的決策,黨委應當在會前委托有關部門或者工作人員研究草擬方案,提交黨委會議討論、審議,形成黨委決議後,交由黨委(或者行政)分管領導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對幹部的任免(聘任、解聘)、調動、獎懲事項,屬於黨委管理權限內的,由黨委討論決定;需由上級黨委(黨組)或者上級有關部門審批的,經黨委討論通過後再行報批。
8、黨委會議應作記錄,必要時,可以編發黨委會議紀要。根據工作需要形成的黨委文件,由黨委書記簽發,也可由黨委書記委托黨委其他成員簽發。會後,做好會議決策的組織實施和跟蹤檢查,實行黨委委員分工負責,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專責,確保各項決定的有效實施。若對決策進行調整和變更,應由黨委會議重新討論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