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認真做好後進黨員和不完全符合條件黨員的教育轉化工作,嚴肅處置不合格黨員,特製定以下工作製度及措施:
一、工作製度:
1、對照黨員標準和不合格黨員的具體表現,組織黨員進行民主評議,廣泛聽取職工群眾的意見。
2、根據黨內外民主測評的情況,支委會研究提出不合格黨員名單,調查核實擬認定和處置不合格黨員存在的主要問題,形成書麵材料,並根據不同情況,提出處置意見,報礦黨委審查。
3、黨支部要指派專人找不合格黨員進行談話,指出其存在的主要問題,並將有關的事實材料與本人見麵,聽取本人意見。
4、召開支部大會討論,支委會向大會報告不合格黨員存在的主要問題、本人態度和處置意見,經到會黨員充分討論後,采取舉手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形成支部大會決議。
5、黨支部及時將有關材料上報礦黨委審批。
6、黨委審批時必須由集體討論決定,審批結果及時通知報批黨支部。對於勸退除名處置的黨員,在礦黨委審批前,及時將有關材料報集團公司黨委預審。
二、具體措施:
1、對不合格黨員的處置,必須做到事實求是,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
2、在處置不合格黨員時,既要堅持原則,又要實事求是,注意把握政策界限。
3、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中,黨組織必須保障黨員權利不受侵犯。
4、要切實做好不合格黨員的教育轉化工作,黨支部要切實加強對不合格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要安排素質較高的黨員作為聯係人,幫助他們製定整改措施,促使他們努力成為合格黨員。
5、黨支部要聽取不合格黨員的思想、工作、學習等方麵的情況彙報,
6、把處置不合格黨員納入黨建目標管理工作,實行一級抓一級的責任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