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司人函【2010】493號文《安全培訓管理製度》的文件精神,更好的激勵員工參加培訓學習,提升自身素質,落實人才強企的企業精神,補充完善我礦《安全教育與考核製度》,特製定職工教育激勵措施,請各單位認真遵照執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職工教育激勵措施作為《安全教育與考核製度》的補充試行辦法,目的在於規範安全教育的同時補充完善激勵措施,明確培訓學習在員工職業發展上的重要性,宣傳員工明確職業目標的重要意義,激發員工提升自我的潛動力,細化激勵的各條措施。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全礦各單位。
第三條 職工教育激勵措施要達到的遠期目標。
(一)工程技術人員的技術能力要緊跟企業發展的步伐,滿足現在技術要求的同時,對行業發展方向的技術領域要有所研究,並有成型的技術方案,為企業發展做充足的準備。
(二)技能人才的技能水平要達到本地區同行業的頂尖水平,堅持技術創新,並以全國同行業的技能大師的水平為展望,建立長遠的技能大師培養方案。
(三)輔助崗位員工在滿足企業發展中技術、設備更新的同時,根據自身條件向技能和技術人才方向發展,積極競爭更高台階的工作崗位,體現自身的能力與價值。
第四條 職工教育激勵措施要達到的近期目標。
(一)各專業工程技術人員要對企業現在技術措施以及國家、行業相關規定做到充分了解,並運用在實際工作中,在技術領域上保證企業的生產運營以及快速發展。
(二)技能人才要能夠熟悉企業的各種設備以及行業標準,能夠解決生產中出現的各類故障,保證企業正常的生產運營。
(三)輔助崗位要做到持證上崗,定額滿足企業生產運營的需要。
第二章 明確職業發展方向
第五條 通過各種方式,讓員工能根據自身條件,明確自身的職業發展方向;
(一)通過礦簡報宣傳報道和通知欄張貼公告的方式向職工宣傳企業的職業發展規劃,讓員工熟悉企業各類技術工種的待遇和發展。
(二)公告各類培訓的通知和進修的途徑,讓員工能根據自身的選擇,參加各種學習,提升自我能力。
第三章 獎勵辦法
第六條 通過獎勵和約束製度為員工學習進修提供良好的通道,減少因工作安排或製度不完善等原因在員工學習進修中的影響。
(一)公司以及礦組織的各類安全技術培訓,各單位在一季度中能保證不因工作安排原因出現缺勤或曠課的,該單位在季度考核中給予500元獎勵。
(二)技能工人能主動參加技術培訓,並主動提升自身職業等級的,在工作中表現突出,積極開展改革創新能在技術比武中獲優異成績的列入年度技師培養計劃。
(三)對參加礦四級以上級別培訓中獲得明文獎勵或榮譽的,礦給予同級別的經濟獎勵。
(四)區隊(科室)不得因員工外出培訓為理由降低該員工的工資,各區隊(科室)要在積分製考核中體現參加培訓期間的考核標準,不得出現參加培訓等於脫崗的考核結果。如果無法體現培訓的特殊考核標準,在極度積分製考核中予以500元罰款。
第三章 其他
第七條 本辦法從下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