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礦物資的發放、使用和管理,營造節約光榮、浪費可恥,提升全員節約意識,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努力降低成本,避免浪費,為企業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依據神華集團公司《關於建設“五型企業”的指導意見》,特製定本辦法。
1.材料計劃的申報、領用、驗收、發放管控辦法
1.1.計劃申報要求:
1.1.1、月度材料、配件計劃,必須提前兩個月上報,每月20日前上報隔月計劃。
1.1.2、補充計劃:根據生產現場、工作計劃的變化情況,以及材料、配件等消耗情況,可在次月10日前,補報一次補充計劃。
1.1.3、臨時性計劃:除正常生產外,發生的特殊情況、突發事件等可報臨時性計劃。否則,每發生一次,對第一責任人進行考核200元。
1.1.4、對所需的材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必須準確無誤,特別是配件計劃還必須上報主機型號、生產廠家、圖號等有關參數。
1.1.5、全礦的勞保用品,由經營辦根據公司規定,按發放周期、數量統一上報供應站進行采購。
1.2.計劃申報管控程序:
按月度計劃報表的格式填報→報表填製人簽字→區隊長簽字→ 加蓋單位或部門公章 →經營管理辦彙總→經營管理辦主任審核簽字→設備管理辦主任審核簽字→機電副總審核簽字→ 分管領導審核簽字→經營辦報送駐礦供應站進行采購。
1.3物資驗收管控:
1.3.1、各單位在領用物資時,必須經相關部門對產品質量、數量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否則,每發生一次,對物資使用單位罰款200元。
1.3.2、各部門驗收物資種類的劃分:
生產辦:負責驗收支護材料、建築材料。
設備辦:負責驗收設備、配件、電纜、皮帶、鋼絲繩、礦燈、工具等。
通風隊:負責驗收管材、閘閥、自救器、便攜式報警儀等。
生產指揮中心:負責驗收監視、監控、通訊設備及配件。
經營辦:負責驗收勞保用品的質量和數量。
1.4物資發放的管控:
1.4.1、供應站在物資發放時,必須遵循先進先出、先計劃優先的原則,進行物資的發放,杜絕無序發放的現象發生。否則,每發生一次,考核兩分。
1.4.2、手工工具的領用和發放按照《堿溝煤礦手工工具管理製度》執行。
1.5.物資領用管控程序:
區隊開據領料單 → 領料人簽字 → 區隊長簽字 → 加蓋單位或部門公章 →(或職能部門領導簽字)→(或分管礦領導簽字)→(或礦長簽字)→ 供應站發放 → 材料員做材料統計台帳並標明使用地點、用途和數量。
2.各種物資領用審批權限規定:
2.1、區隊有權限審批領用的物資:
正常生產投入材料:鋼材、木材、火工品、配件、其它材料
2.2、職能部門審批領用的物資:
2.2.1經營辦公室
負責勞動保護用品的審批:
勞動防護用品包括:工作服、膠鞋、絨衣絨褲、棉上衣、短皮大衣、皮褲、安全帽、防寒帽、防寒鞋、布手套、線手套、布襪子、防塵口罩、布口罩、礦燈帶、防護眼鏡、電焊手套、防酸服、肥皂、毛巾。
2.2.2設備管理辦公室
2.2.2.1、工作麵轉麵所需材料。
2.2.2.2、正常生產所需設備、電纜及手工工具。
2.2.2.3、生產技術管理辦公室
2.2.2.3.1、負責專項資金使用的審批。
2.2.2.3.2、外委施工隊使用的支護材料的審批。
2.2.2.3.3、巷道維護所投入的材料審批。
2.2.3礦領導審批領用的物資:
2.2.3.1專用工具類,各單位要嚴格內部管理,設立台帳,新領用時必須經分管礦領導審批。
2.2.3.2潛水泵、照明、電纜鉤等設備材料,要做好全礦調劑使用,卻需新投入時,必須經分管礦領導審批。
2.2.3.3勞動保護用品超出區隊正常發放範圍以外的,必須經分管礦領導審核,礦長審批。
2.2.3.4臨時性投入,不應進入本單位材料費考核的材料,由各職能科室審核後,還必須經分管礦領導審核簽字,礦長審批。
2.2.3.5工作麵轉麵需新投入設備、材料、電纜、電纜溝、照明、信號、保護等,必須經分管礦領導審核,礦長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