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錨杆、錨索支護巷道礦壓觀測工作,準確掌握礦壓顯現規律,實時有效的監測礦山壓力,提高巷道支護質量,保證安全生產,結合程莊煤礦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製度。
一、礦壓觀測管理規定
1、觀測的內容
用錨杆拉力計、扭力矩扳手對錨杆的錨固力、扭力矩實施抽查測試;用預應力張拉千斤頂抽查測試錨索預應力;用頂板離層儀觀察頂板位移量;在頂、幫標注觀察點,用鋼尺實測巷道頂、底板及兩幫移近量。
2、測站設置規定
⑴ 15#煤上層巷:自掘進開口處開始設立第一個測站,並安裝儀器儀表,以後每隔100m設置一個觀測站。
⑵ 15#煤下層巷:從鑽到下層起開始設立第一個測站,並安裝儀器儀表,以後每隔50m設置一個觀測站;受鄰近工作麵采動(空)影響的巷道及切割巷每隔50m設置一個觀測站。
⑶ 9#煤巷道:自掘進開口處開始設立第一個測站,並安裝儀器儀表,以後每個橫貫口設置一個觀測站;切割巷每隔80m設置一個觀測站。
⑷高抽巷:自掘進開口處開始設立第一個測站,並安裝儀器儀表,以後每隔100m設置一個觀測站。
⑸所有錨網支護巷道的交叉點處(十字口、丁字口),設置一個觀測站。
⑹遇到地質構造及頂板破碎、壓力大的區域時,縮小測站的間距。
⑺炮掘巷道可滯後工作麵掌頭30m安裝,綜掘巷道距工作麵掌頭不超過5m安裝。
⑻錨噴支護巷道不安設觀測站。
3、測站儀器設置
⑴ 頂板采用長、短錨索配合的全錨支護巷道:每個礦壓觀測站安設一個頂板離層儀,一塊短錨索壓力表;采用同一長度錨索的全錨支護巷道,每個礦壓觀測站安設一個頂板離層儀,一塊錨索壓力表。
⑵ 頂板采用錨杆+錨索支護形式的巷道:如果頂錨索隻有一種形式,每個礦壓觀測站安設一個頂板離層儀,一塊錨索壓力表,一塊錨杆壓力表;如果頂錨索有長短兩種形式,每個礦壓觀測站安設一個頂板離層儀,一塊短錨索壓力表,一塊錨杆壓力表。
⑶頂板采用全錨杆支護的巷道:每個礦壓觀測站安設一個頂板離層儀,一塊錨杆壓力表。
⑷ 同一個礦壓觀測站內的頂板離層儀、錨索壓力表、錨杆壓力表應盡量布置在2m範圍內,礦壓觀測數據要集中體現在同一牌板上,並及時編製測站編號。
4、觀測頻度
自巷道掘進開始,各施工隊組就要按要求順序設置測站並安裝儀器儀表。各測站必須懸掛牌板,牌板規格為420×297mm(長×寬),懸掛於巷道人行道側。各測站自設置第一天起開始觀測,直至回采結束為止。
⑴對正在施工的動壓巷道礦壓觀測站,每天觀測一次。
⑵對正在施工的除動壓巷道外的其它開掘錨網巷道和正在推進的采煤工作麵兩順槽錨網巷道(尾巷除外)的礦壓觀測站,距掘進工作麵和回采工作麵300米以內的,每天觀測一次;300米以外的,每3天觀測一次。
⑶對已施工現停掘的錨網巷道,順槽巷道每月觀測一次,開拓大巷每月觀測一次。
⑷如遇特殊情況時應增加觀測次數。
礦壓觀測管理牌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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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測地點: |
安裝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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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站編號 |
初始讀數 |
觀測值 |
變化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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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道高度(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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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道寬度(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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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板離層儀深部(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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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板離層儀淺部(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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錨杆壓力(M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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錨索壓力(M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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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測人: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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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觀測要求
⑴ 日常觀測由礦總工程師負責,各施工隊組和生產技術部具體執行實施。各隊技術員對本部門所有區域內的礦壓觀測負責,生產工區技術負責人對生產工區各隊組的礦壓觀測工作負責;生產隊組管轄區域以外的礦壓觀測站由生產技術部負責。
⑵每日觀測數據要及時填寫在礦壓觀測記錄本、礦壓觀測牌板和記錄台賬上,觀測人必須親自簽字並報生產工區技術負責人簽審。
⑶每周一上午隊技術員要將礦壓觀測周報表經生產工區技術負責人簽審後及時報生產技術部,生產技術部將發生變化的測站數據彙總後,由礦總工程師負責審核。
⑷每條錨網巷道每月月底,各隊技術員要及時將本月觀測結果進行彙總03manbetx ,並上報生產技術部。
⑸技術員要認真收集、整理、保存有關礦壓觀測的各種台賬,要求數據必須真實可靠。
⑹若發現異常情況時,如離層儀讀數累計下沉達50mm以上或離層儀讀數連續增大、以及錨索、錨杆壓力表讀數突然增大等異常情況時,要及時彙報有關領導,進行03manbetx 並製定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⑺施工隊每安裝一個測站要及時將測站的安裝日期、初始讀數報生產技術部。
⑻施工隊組要撤離或進入所分管區域時要與生產技術部辦理移交手續。
⑼若測站儀器儀表損壞時,要及時更換。
二、考核及要求
凡是違反下列規定的對相關部門和責任人罰款100元—1000元:
1.巷道掘進到應該布置測站位置時,施工隊要及時布置測站安裝礦壓觀測儀器儀表。
2.礦壓觀測儀器自安裝之日起至回采結束的整個礦壓觀測期間,嚴禁任何無關人員擅自動手操作,以防人為破壞。若因自然因素造成儀器損壞,施工單位必須報請生產技術部確認,否則責任自負。
3.必須按規定進行日常觀測,礦壓觀測記錄本、礦壓觀測牌板和記錄台賬上填寫數據必須真實、一致。
4.當回采工作麵超前支護距測站儀器、儀表10米時,回采隊組應通知生產技術部,經生產技術部同意後回采隊組方可進行回收工作,否則責任自負。
5.每條巷道每安設一個測站,這個測站安設的儀器、儀表數量必須及時記錄在台帳上。
6.礦壓觀測牌板懸掛位置符合要求,牌板內容齊全,數據準確。
7.施工現場必須配齊錨杆、錨索質量檢測工具,否則停止掘進。
8.施工隊建立錨杆、錨索檢測台帳,台帳記錄齊全、真實有效。
三、其他
1.本製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2.本製度適用於9#和15#煤層的所有錨杆、錨索支護巷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