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礦井技術管理水平的提升,充分調動技術管理崗人員工作積極性,提高服務意識和創新能力,推動礦井又好又快發展,特製定本辦法。
一、組織領導
組 長:總工程師
常務副組長:生產副總工程師
副 組 長:各副總工程師
成 員:區、部級技術負責人
職責:
考核辦公室設在生產技術部,生產技術部長兼任考核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技術管理崗考核的相關事宜。
1、區、部級技術負責人對本部門技術管理崗人員進行考核評分(部門無技術負責人由部門負責人和技術部考核);
2、各副總工程師對分管部門技術管理崗考核結果進行審核。
常務副總工程師總體負責技術管理崗考評工作,同時對生產技術部、調度中心、配件廠、洗煤廠技術崗人員進行審核;
機電副總工程師對機電工區技術管理崗考評工作進行審核;
運輸副總工程師對運輸工區技術管理崗考評工作進行審核;
地測副總工程師對地測防治水中心技術管理崗考評工作進行審核;
通風副總工程師對通風工區技術管理崗(包括監控)考評工作進行審核;
3、各區部技術負責人對本本部門技術管理進行日常業務及個人表現進行考核;
二、考核範圍
本辦法考核範圍為燕煤政字【2016】118號文件所聘任的18位技術管理崗人員。
三、考核內容
本次考核按照個人工作表現、綜合技術業務能力兩部分進行綜合考核,具體要求如下:
1、工作表現:占綜合評分的70%,根據本人月度完成工作情況及工作表現,由所在部門技術負責人進行考核,分管副總工程師審核;
2、綜合技術業務能力:占綜合評分的30%,由生產技術部根據每人日常技術業務進行考核包括措施的編製情況、技術業務的熟練程度;
幾點要求:
1、各部門都要以公正、公平、認真的態度進行考評,確保考評結果全麵、真實、可靠、能夠正確反映被考核人員的狀況,每月30日前將考核表求交回考核辦。
2、考核辦根據各部門考核結果進行彙總,報生產副總工程師和總工程師審核後,報人力資源部。
3、人力資源部根據每人月度考核分數按比例進行崗位補貼。
4、技術管理崗位人員月度考核結果,作為年度最終考評的基礎。
各技術管理崗人員要加強自身各項技能的鍛煉,端正工作態度,積極進取,努力學習,全麵提高自身素質,使自己成為一個合格的技術員。
附:燕煤公司管理崗人月綜合考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