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零星工程現場安全管理,更好地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確保安全生產,結合公司實際,特製定《零星工程安全管理辦法》,望各單位、各部門認真貫徹執行。
第一條零星工程是指井下單位(綜采、掘進、通風、機電、等)正常工作範圍以外的工程。
第二條零星工程由調度室根據公司領導或業務部門的具體要求向施工單位下發書麵通知。
第三條開工前,施工單位必須向調度室、安監處上報井下零星工程開工申請單,內容包括:①開工時間;②結束時間;③工程內容;④措施、編製審批情況;⑤現場隱患檢查情況等。
第四條業務主管部門接到開工申請單後,應及時組織有關單位對工作地點“一通三防”、頂板支護、機電運輸、安全設施等安全狀況進行驗收,符合開工條件,經簽字確認後方可施工。否則,必須待安全隱患整改完畢並複驗合格組織施工。
第五條工程結束後,主管部門要及時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第六條無論任何工程,包括特殊施工工作安排變動,必須及時報安監處,並接受安監處監督,否則,出現一次罰主要領導200元,並扣績效考核1分/次。
第七條必須堅持“一工程一措施”,否則,按掛紅牌相關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