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爆破工必須熟悉瓦斯管理和爆破材料管理規定、爆炸材料性能與作業01manbetx ,掌握爆破技術,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後,方可持證上崗。
第二條 爆破工下井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在爆破地點進行瓦斯檢查。
1、裝藥前:爆破工持警戒牌,班組長持爆破命令牌,瓦檢工持爆破牌。
2、爆破前:爆破工做好爆破準備後,將自己所持的紅色警戒牌交給班組長;班組長拿到警戒牌後,派人在規定地點警戒,並檢查頂板與支架情況,確認支護完好後,將自己所持的爆破命令牌交給瓦檢工,下達爆破命令;瓦檢工接到爆破命令牌後,檢查爆破地點附近20m處和起爆地點的瓦斯和煤塵情況,確認合格後,將自己所持的爆破牌交給爆破工,爆破工發出爆破信號5s後進行起爆。
3、爆破後:“三牌”各歸原主,即班組長持爆破命令牌、爆破工持警戒牌、瓦檢工持爆破牌。
第三條 瓦斯檢查工必須按照瓦斯檢查製度、爆破管理製度的規定,認真履行瓦斯巡回檢查及“一炮三檢”(即裝藥前、爆破前、爆破後檢查瓦斯)職責,作業地點20m範圍內瓦斯達到1%時,瓦斯檢查工有權立即停止該地點的工作,生產區隊必須無條件服從。
第四條 無封泥、封泥不足的炮眼嚴禁爆破,嚴禁放糊炮,嚴禁使用蓋藥、墊藥。井下每次爆破作業,都必須嚴格執行“三人連鎖”爆破製度,由爆破工、瓦斯檢查工和跟班班長三人連鎖。
第五條 嚴格執行爆破撤人製度。
第六條 隻有當爆破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小於1%時,才準裝藥爆破。
第七條 井下每次爆破作業,由爆破工、瓦斯檢查工和班長三人連鎖爆破作業,缺少一人不得作業。
第八條 爆破後,待工作麵的炮煙被吹散,爆破工、瓦斯檢查工和班組長必須首先巡視爆破地點,檢查通風、瓦斯、煤塵、頂板、支架、有無瞎炮、殘炮等情況,一切符合規定時,方可恢複生產。
第九條 爆破工、班組長,瓦斯員都必須在現場執行“一炮三檢’和‘三個連鎖’製度,放炮員在每次裝藥前及放炮前後都必須由瓦檢員檢查瓦斯後,並得到班組長簽字允許放炮後、在觸發按鈕前5秒、還要呼喊問詢確認無人才能放炮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