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應急救援隊伍的人員職責包括:
2、聽從命令,服從指揮,盡心盡力,密切配合;
3、樹立高度的工作責任感;
4、自覺參加教育培訓和演練,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5、加強應急救援裝備、器材和物資的維護、保養,保證性能良好;
6、完成各項應急救援任務。
1、值班製度;
2、崗位工作製度;
3、教育學習製度;
4、培訓演練製度;
5、裝備維護保養製度;
6、安全保密製度;
7、獎優罰劣製度。
三、應急救援單位應劃撥專項經費,用於增加、更新應急救援的各種裝備、器材、物資,以及安排技術人員參加各類教育培訓,不斷提高應急救援的能力。
四、應急救援隊伍應針對參與救援的具體情況,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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