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儀器使用前必須先檢查儀器零點是否準確。否則應重新調試,標準後方可發出。
2、儀器使用時必須開機預熱,15分鍾後方可讀數。
3、儀器攜帶、懸掛使用時不得猛烈摔打、碰撞和擠壓,應避開淋水。
4、儀器、儀表的保管由專人負責,並建立儀器、儀表台帳。
5、做好儀器、儀表的到貨驗收工作。
6、嚴禁在井下拆卸或維修儀器,嚴禁隨意調效儀器的技術標準。
7、儀器使用後應及時交收發室。
8、儀器的維修、調效必須有專人負責。
9、損壞或丟失儀器必須按原價賠償。
10、保管好各類儀器、儀表。
11、及時做好各類儀器、儀表使用前的培訓工作。
12、協助上級領導認真做好安全裝備的科學合理選型工作,做好儀器儀表作用情況及彙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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