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訊聯絡係統一旦發生故障,值班人員應立即向值班領導報告,積極組織係統維修人員進行搶修,盡可能在短時間內恢複正常,發生故障超過1小時後得不到處理,應向上一級調度機構報告;並做好故障發生的時間、地點、現象、原因以及處理辦法和恢複正常的記錄,留檔備查。
2、通訊線路出現故障要立即報告,積極組織維修,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恢複正常,並將發生故障的時間、現象、原因等及處理辦法、恢複時間等做好記錄。
3、遇到異常情況或報警信息後,值班人員立即通知值班領導,值班領導應立即采取應急措施並記錄備案;電話設備出現故障應及時進行處理,對超過一小時未處理完成的應及時向調度室彙報,並做好故障發生的地點、時間、原因及處理辦法和恢複正常的記錄,留檔備查。
4、隨時掌握係統的可靠性,出現故障時,應向礦相關負責人彙報,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5、係統應具有良好的防雷和接地措施,出現問題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請求及時整改。
6、設備使用前,應按要求調試,並在地麵通電運行不小於24小時,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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