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質觀測
第一條煤礦地質觀測應做到及時、準確、完整、統一。
(一)觀測、描述、記錄應在現場進行,並記錄在專門的地質記錄簿上,記錄簿統一編號,妥善保存;
(二)觀測與描述應做到內容完整、數據準確、表達確切、重點突出、圖文結合、字跡清晰,客觀地反映地質現象的真實情況;
(三)觀測與描述應記錄時間、地點、位置和觀測、記錄者姓名;
(四)觀測與描述應做到現場與室內、宏觀與微觀相結合;
(五)觀測資料應及時整理並轉繪在素描卡片、成果台賬及相關圖件上,由觀測人員進行校對。
第二條 井巷均應逐層觀測其揭露岩層的特征、厚度及產狀等,煤層、頂底板及標誌層應重點觀測,同時對井巷施工中的巷道變形、冒頂、片幫、底鼓和出水點等情況進行觀測。
第三條 沉積岩觀測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碎屑岩類(礫岩、砂岩)應描述其顏色,結構構造,碎屑成分、大小、形態、磨圓度,岩石分選性,結核與包裹體的情況等;
(二)黏土岩應描述其顏色,結構構造及頁理特征,固結程度,滑膩感,斷口形狀,可塑性,吸水軟化或膨脹特點,黏結性,所含化石及其保存完整程度,結核與包裹體的情況等;
(三)化學岩及生物化學岩類應描述其顏色,結構構造,主要成分及雜質成分,硬度,所含化石、結核或包裹體大小、形態、分布情況,裂隙發育特征、方向性和充填物,與稀鹽酸的反應狀況等;
(四)沉積岩層還應描述層理類型和特征,層麵構造和接觸關係等。對於煤層對比困難的煤礦,應係統收集沉積相、沉積旋回等資料。
第四條煤層觀測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井筒、石門和穿層巷道揭露煤層的地點應進行觀測;順煤層巷道的觀測點間距按表5-1執行,遇地質構造時,應適當加密。
(二)觀測煤層厚度、煤分層厚度、宏觀煤岩成分和類型,夾矸(層)厚度、岩性和堅硬程度,煤體結構及其空間展布,裂隙發育特征。當巷道不能揭露煤層全厚時,按表5-1規定的間距探測煤層全厚。
(三)層位難以判斷、煤層對比困難時,還應觀測煤的光澤、顏色、斷口、軟硬程度、脆韌性、結構構造和內生裂隙的發育情況,煤層中結核與包裹體的成分、形狀、大小、堅硬程度及其分布特征等。
(四)煤層含水性、產狀要素。
(五)煤層頂底板特征,其中包括:偽頂、直接頂、偽底和直接底的岩層名稱、分層厚度、岩性特征、裂隙發育情況及其與煤層的接觸關係。必要時,測試岩石物理力學參數。
(六)煤層變薄、分岔、合並時,應觀測煤層結構、煤厚、煤質、煤層的接觸關係、圍岩岩性等。
(七)煤層尖滅時,應對尖滅層位進行全麵觀測,03manbetx 尖滅原因。
(八)在煤層被衝刷區域,應觀測衝刷帶岩性、衝刷標誌,係統收集供判明衝刷類型、推斷衝刷變薄帶方向和範圍等基礎資料。
(九)煤層風氧化帶等其他需要觀測的內容。
第五條 斷層觀測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斷層麵的形態、擦痕和階步特征,斷層麵的產狀要素和擦痕的側伏角;
(二)斷層帶中構造岩的成分和分布特征,斷層帶的寬度和充填、膠結情況及充水性等;
(三)斷層兩盤煤、岩層的層位、岩性、產狀、錯位和牽引特征、伴生和派生小構造、斷層類型;
(四)斷層的切割關係,斷層、褶皺的組合特征;
(五)斷層附近煤層厚度、煤體結構、圍岩破碎程度、出水和瓦斯湧出情況等。
第六條 褶皺觀測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褶皺形態、兩翼產狀;
(二)褶皺位置、軸麵、走向、傾伏向和傾伏角;
(三)褶皺與煤層厚度變化、煤體結構變化、頂底板破碎等關係。
第七條岩漿岩體觀測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岩石名稱、顏色、結構構造、礦物成分、結晶與自形程度、分布排列特征;
(二)岩體產狀、形態、厚度、侵入層位,對煤層厚度和煤質的影響。
第八條 陷落柱觀測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形狀、大小和陷落角;
(二)柱麵形態;
(三)充填物的岩性、層位、密實程度和含水性;
(四)陷落柱附近煤、岩層的產狀要素等;
(五)陷落柱的伴生構造。
二、編輯流程
第一條 井下(現場)觀測、記錄、描述的地質現象,必須於升井後2天內整理完畢,並反映在相關圖件或台賬、素描等地質文檔中。對采掘(剝)工程布置有影響或可能導致安全問題的地質信息,應及時報告礦井總工程師。
第二條 立井素描圖應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立井應編錄2個互成直角的井筒素描剖麵,其中主素描剖麵應與礦井地質剖麵的方向相一致。必要時,需加繪井筒水平地質斷麵圖。
第三條石門和斜井素描圖應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構造複雜程度為簡單或中等時,可編錄一幫(或頂、底)素描圖;構造複雜程度為複雜或極複雜時,應繪製素描展開圖。
第四條 岩巷素描圖應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構造複雜程度為簡單、中等或岩巷沿同一層位掘進時,每隔20~50米編錄一個迎頭斷麵,遇地質構造時加密;構造複雜程度為複雜、極複雜或岩巷穿層掘進時,應編錄一幫素描圖或素描展開圖。
第五條 煤巷素描圖應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巷道能夠揭露全厚的近水平、緩傾斜煤層,穩定或較穩定時,應實測煤層小柱狀;不穩定或極不穩定時,應編錄一幫素描圖。巷道不能揭露全厚的近水平、緩傾斜煤層時,第一分層巷道應做一幫素描圖。
(二)巷道能夠揭露全厚的傾斜、急傾斜煤層穩定或較穩定時,應編繪實測煤層小柱狀;不穩定或極不穩定時,應編錄迎頭斷麵,並編繪巷頂(或底)水平切麵圖。巷道不能揭露全厚的傾斜、急傾斜厚煤層時,應編錄煤門一幫素描圖和必要的迎頭斷麵,並編繪巷頂水平切麵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