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地質預報應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地測科室與采掘科室應密切配合,及時觀測被揭露的各種地質現象,03manbetx 地質規律;
2、地質預報應按年報、月報等形式進行,且應根據采掘工程的進展及時發出;
3、地質預報應做到期前預報、期末總結,預報與實際出入較大時,應03manbetx 原因,總結經驗,提高地質預報質量;
4、地質預報經礦井總工程師審查簽字後生效。
第二條
地質預報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斷層、褶皺、陷落柱、地層傾角和岩漿侵入體等特征,以及對煤(岩)層的影響等;
2、煤層厚度、煤層結構、煤體結構、煤質、煤層頂底板及其岩性;
3、煤層瓦斯賦存規律、煤(岩)與瓦斯突出危險性等;
4、含水層、隔水層、構造體的含水性和導水性,最大湧水量和正常湧水量,老空區、老窯位置及其積水情況,封閉不良或封閉情況不明鑽孔的位置及封孔情況等;
5、其他致災地質因素及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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