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工作是煤礦生產建設的重要基礎性工作,必須堅持為生產建設服務的方向,堅持超前與準確預報的原則。地質工作要以現場觀測與綜合03manbetx 為重點,以質量標準化工作為手段,為煤礦生產建設各個階段提供可靠的地質資料,解決礦井采掘中出現的各類地質問題。
第一條
地質人員要不斷加深地質理論知識的學習,及時收集、整理各種地質資料,熟悉礦井地質條件,建立礦井三維立體的地質概念,運用動態思維來03manbetx 解決問題。
第二條
地質資料編製工作執行的主要01manbetx 、規定、條例、圖例有:
《礦井地質01manbetx 》
《煤礦防治水規定》
《煤礦地質測量工作暫行規定》
《煤、泥炭地質勘查規範》
《煤礦地質測量圖例》
《煤炭工業技術政策》等。
第三條
生產中遇重大地質問題時,地質人員應盡快入井進行寫實,並在升井後立即繪製素描圖和平剖麵圖,同時發至技術科對應的技術負責人,該技術負責人收到資料後要及時傳技術科負責人和總工程師,經審核後通知地測組報送總工。有疑難問題時,技術科應組織相關人員到現場進行複核,並根據觀測及調查資料綜合03manbetx ,及時編製相關圖件,向礦和公司彙報。
第四條
開拓巷道施工前應認真03manbetx 附近井巷(鑽孔)工程揭露資料及物探成果,掌握區域構造規律,分析工程將穿過的煤岩層特點,熟知巷道所處層位特點及距上、下煤層距離,應在正式設計前三個月完成並提交采區地質說明書。經總工程師審核後交生產科室使用。施工過程及時深入現場,進行地質編錄並及時填圖、分析,修改預測圖紙,預測前方地質情況變化,提出超前探測計劃與設計。
第五條
工作麵設計前應認真分析附近井巷(鑽孔)工程揭露地質資料及物探成果,掌握區域及工作麵煤層厚度變化、地質構造情況、掘進層位、煤層與上下相鄰煤層間距、頂底板岩性及其變化趨勢,應在設計前十五天完成並提交掘進地質說明書。經總工程師審核後交生產科室使用。
第六條
工作麵掘進過程中應及時觀測分析,及時修改填繪斷層交麵線、煤層底板等高線圖、預測前方地質情況變化,及時提交各種臨時地質預報。工程結束後及時組織探煤厚及物探工作。綜采工作麵要進行物探,查清工作麵內隱伏地質構造、岩漿岩、陷落柱等,並於工作麵圈出後5天內提交回采地質說明書,並將物探結果附在回采地質說明書中,經總工程師審核後交生產科室使用。
第七條
礦井地質人員要對采麵進行動態跟蹤、認真觀測,做好采麵地質素描,認真分析總結回采過程中出現的地質問題,與回采地質說明書進行對比,進一步總結工作麵地質規律,按要求及時編製提交采後地質總結。采後地質總結要求在回采工作麵采完後一個月內完成編製(厚煤層分層開采的工作麵應在最後一分層采出後一個月內完成編製,地質構造複雜的工作麵可在第一層回采結束後編寫,待最後一分層采出後再做補充),采後總結報總工程師審定後存檔。
第八條
技術科應具備以下基本的地質圖件:
區域地質圖
井田地形地質圖
地層綜合柱狀圖
礦井地質剖麵圖
煤層底板等高線及儲量計算圖
井巷地質素描圖
各種地質圖件必須種類配套、內容齊全、格式規範,必須按標準化要求使用統一的圖例、圖示作圖,按細則要求的時間填繪井巷工程、煤厚、斷層等高線等各種注記。工作麵地質用圖在日常整理資料的同時隨時修改填繪,並至少每月應全麵分析修改一次;采區地質圖要求每季全麵填繪修改一次。礦井基本地質圖要求每半年修改填繪一次。
第九條
按要求及時提供各種地質預報。地質預報分為年、月和臨時性預報。年報應於上年十一月底提出;月報應於上月22日前提出;臨時預報應根據采掘工程進度及地質變化及時提出。要求預報內容準確,重點突出,並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年報、月報和臨時性預報須經總工程師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