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錨杆、錨索、鋼材、金屬網、錨固劑以及砂子、水泥、石子等支護材料必須有檢驗合格證,並經過質監部門檢驗合格,將檢驗報告報送生產技術科存檔,方可使用,未經生產技術科驗收私自使用,要求停止施工並罰款200—2000元。
第二條
錨杆施工嚴格按照《錨杆施工質量及技術要求》作業,施工錨杆的鑽杆有效長度(含鑽頭)超過1500mm、發現鑽柄進入鑽孔內的,立即停止該工作麵的一切施工並處5000元罰款;鑽孔深度不得超過1500mm,超過1500mm部分,每100mm罰款500元。
第三條
原材料在使用中存在質量問題時仍在繼續使用者,罰施工單位500—2000元,並要求對使用該種材料的工程全部返工,否則工程不予結算。
第四條
掘進巷道空頂距超過《作業01manbetx 》規定,臨時支護數量,形式不符合作業01manbetx 要求,必須立即停工處理,並罰當事人1000元,分管責任人200元,造成02manbetx.com 時另行處理。
第五條
鋼棚間距、錨杆間排距超過質量標準的允許誤差範圍,必須進行補架或補打,並對每副鋼棚罰款200元,每根錨杆罰款50元。
第六條
使用錨杆支護,必須按照《煤礦井巷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進行拉拔力試驗,並做好記錄,不按規定做拉拔力試驗的,每批次罰款200元。
第七條
每發現1根錨固強度達不到設計要求的錨杆或錨索,罰款100元,並要求返工補打,連續有3根錨杆失效罰當班作業人員每人50元,班(組)長100元,安全質量檢查員100元,隊長200元。
第八條
錨杆或錨索的間排距超過設計誤差值,外露長度超過標準規定,角度不垂直巷道輪廓線,每根(每處)罰50元;
第九條
錨杆或錨索必須按照規定注夠錨固劑,每發現一次錨固劑用量不夠,罰款200—1000元並重新補打。
第十條
錨杆、錨索、網片等,未達到設計要求的長度,直徑,責令停止施工,對施工單位罰款200—2000元,已施工完畢的按實際使用規格尺寸結算,造成責任02manbetx.com 的,不予結算。
第十一條
網片鏈接不符合設計要求,每少一處罰款100元。
第十二條
錨網支護巷道頂板每掘100m安設一組頂板離層觀測儀,否則罰款200—1000元。
第十三條
架棚巷道架設符合要求,不得出現無柱窩現象,否則罰款100元/架。
第十四條
巷道高度、寬度、柱窩深度符合設計要求,允許誤差均不得超過質量標準化要求,否則罰款200—2000元。
第十五條
巷道支架不得出現前傾後仰,邁步、立肩現象,否則罰款200元/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