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掘進工作麵必須按照設計標準及《作業01manbetx 》的要求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嚴格按國家煤礦質量標準化驗收。
第二條
施工過程中,施工隊質量管理人員要根據日常檢查驗收的情況,認真填寫《施工質量自檢記錄》,並保存完整。
第三條
驗收資料管理參照《煤炭建設工程質量技術資料管理規定與評級辦法》執行。
第四條
施工單位對每批次進場的錨網支護的質量負責,收集產品合格證及檢驗報告,並及時上報生產技術科備案,生產技術科對每批次進場的支護材料進行檢查,不合格的材料,嚴禁使用。所打注的錨杆(索)必須現場進行抗拉拔試驗,並做好自檢記錄。
第五條
生產技術科做好施工質量及安全的日常檢查、監督工作,對施工單位所用的原材料進行檢查、檢驗,保證合格,並要對錨杆(索)抗拉拔力進行現場抽查,確保強度達到設計要求,使用不合格材料,一經發現,嚴格追究施工單位的責任。
第六條
生產技術科加強對巷道施工工程質量進行日常管理,並進行定期不定期的檢查工作。在巷道施工過程中,發現質量問題及安全隱患時,要求施工單位進行處理及整改。
第七條
每月20日前,施工單位根據當月已完工程量,上報工程驗收申請及有關工程資料,由生產技術科組織各科室、施工單位,按照《煤礦井巷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MT 5009—94)及《礦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J213—90)進行進度、質量驗收評定;逾期不報者,當月工程不予驗收,不予結算;當月驗收工程,必須是管路到位、電纜鉤整齊、排水係統完好、底板硬化、補強錨索全部合格的工程,否則,以最少項目組織驗收,同時文明施工達標,否則,不予驗收。
第八條
工程驗收合格後,施工單位按照**煤礦的有關規定,於每月25日前,將結算資料報各科室簽字,逾期不報者,當月不予結算。
第九條
驗收前,各施工單位做好準備工作,放好中腰線。錨噴巷道驗收時必須有能夠檢查噴層厚度的驗收孔,應準備好鑽眼機具,確保驗收範圍內能夠隨時打眼,否則不予驗收。
第十條
驗收工程下發整改通知單,存在問題未整改不予驗收結算。
第十一條
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驗收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