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應急管理機構的職能作用,完善工作機製,創新工作方式,更加規範、有序、高效地開展應急管理各項工作,提高應對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特製定應急預案管理製度:
第一條 應急預案體係動態管理。根據“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總體要求和科室機構調整變化情況,對我礦應急預案適當進行類別、結構調整,使應急預案體係適應全礦安全形勢和實際工作需要。
第二條 應急預案修訂完善。針對應急管理工作中情況的變化和應急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組織有關科室和應急管理專家對我礦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科室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後,要總結實戰經驗及時修訂完善相關應急預案。修訂和完善後的應急預案按規定及時備案。
第三條 應急預案審核、印發和發布。對應急預案及時進行會審、會審通過後組織印發、公布。
第四條 預案培訓。將各類應急預案有關內容列入每年應急知識宣教培訓計劃,以涉及我礦生命安全保障的部分為重點開展宣傳培訓,增強職工的公共安全意識,提高職工自救互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