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臨時停工的地點不得停風,掘進工作麵局部通風機要實行“三專”供電,保證局部通風機正常運轉,杜絕或減少盲巷產生。
第二條 與生產無關的報廢巷道或舊巷,必須及時充填或用不燃性材料進行封閉。
第三條 礦井生產過程中一旦出現盲巷,通風科按規定進行處理。
第四條 盲巷的處理必須遵守以下原則:
1.發生盲巷時,立即切斷盲巷內的電源,設置柵欄,揭示警標,禁止人員入內。
2.盲巷內瓦斯二氧化碳濃度達到3.0%或其他有害氣體濃度超過規定,不能立即處理時,必須在24小時內封閉完畢。
3.柵欄或密閉應設在距巷口小於5米的支護完好、周邊煤岩堅固的地方。密閉的建築標準和質量應符合《安全生產標準化》的規定。
第五條 盲巷恢複通風排放瓦斯時,必須按排放瓦斯製度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 盲巷必須設警示牌和檢查牌,並建立管理台賬。
第七條 用柵欄處理盲巷時,每班至少檢查1次柵欄質量及柵欄1m處到巷道口這一段巷道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發現問題通風科應采取相應措施處理。
第八條 禁止任何人員進入盲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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