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三人連鎖放炮”的三人具體為:班組長、瓦檢員和放炮員。
第二條 當班放炮員必須持“放炮警戒牌”,班組長必須持“瓦斯檢查牌”,瓦檢員必須持“放炮命令牌”。拿牌人員必須管好自己所持的牌子,並核對內容,防止拿錯,牌子不得交給他人保管或由他人轉交。“三人連鎖放炮”實行交牌製,按下列程序進行爆破作業:
第三條 “三人連鎖放炮製度”換牌流程示意圖
放炮員攜帶“放炮警戒牌”交班組長,班組長攜帶“瓦斯檢查牌”交瓦檢員,瓦檢員攜帶“放炮命令牌”交放炮員。
說明:放炮員接到“放炮命令牌”後方可進行放炮,放炮結束後“三牌”各歸原主。
第四條三人連鎖放炮”具體作業程序
(一)放炮員在檢查雷管腳線連接工作準確無誤後,將“放炮警戒牌”交給班組長。
(二)班組長接到“放炮警戒牌”後,認真檢查頂板、支護、風量、工具設備、灑水等放炮準備工作,經檢查處理,確認放炮準備工作無誤,達到放炮條件時,組織人員撤離到規定的安全地點躲避,派專人在可能進入爆破地點及附近的所有通路上,按《作業01manbetx 》規定設置警戒。班組長必須清點人數,確認無誤後,將自己攜帶的“瓦斯檢查牌”交給瓦檢員。
(三)瓦檢員接到“瓦斯檢查牌”後,利用瓦斯檢測儀對爆破地點20米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進行檢查,將檢查結果及時記錄到《“一炮三檢”手冊》上,瓦斯濃度超過規定時,嚴禁進行爆破作業,撤出人員並彙報調度室。隻有瓦斯濃度在1%以下,沒有明顯煤塵飛揚,符合放炮規定後,瓦檢員方可將自己攜帶的“放炮命令牌”交給放炮員。
(四)放炮員接到“放炮命令牌”後,才允許將放炮母線與連接線連接,最後離開爆破地點,按作業01manbetx 規定的位置和距離,到指定地點發出放炮警號5s後進行放炮。
(五)放炮後,待炮眼吹淨。放炮員、班組長、瓦檢員三人共同巡視爆破地點,檢查通風、瓦斯、煤塵、頂板、支護、瞎炮、殘爆等情況,瓦檢員必須對放炮地點進行瓦斯檢查,如有危險情況,必須立即處理,確認安全,方可由班組長解除警戒,恢複工作麵工作。
(六)放炮工作結束,“三牌”各歸原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