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規範本礦安全生產02manbetx.com 信息的報告和處理工作,建立快速反應、運行有序的信息處置工作機製,根據《安全生產法》、《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務院《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調查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家安監總局《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信息報告和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結合本礦安全生產管理實際,製定本製度。
第二條 凡在本礦發生的安全生產02manbetx.com 信息的報告和處理工作,適用於本製度。
第三條 事故信息報告應及時、準確和完善,任何科室和個人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事故;信息處置應當遵循快速、協同配合、分級負責的原則。
第四條 調度室為事故信息調度機構,實行24小時不間斷調度值班,在收到事故信息報告的同時彙報礦領導及安檢科。
第五條 事故信息報告範圍包括已經發生的煤礦安全生產事故(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安全生產事故)和較大涉險事故的信息。
較大涉險事故的信息是指:
1.涉險10人以上的事故;
2.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
3.其他較大涉險事故。
第六條 事故信息報告時限
發生一般安全生產事故,應當在1小時內電話報告公司及旗能源局,隨後補報文字報告。
發生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或者較大涉險事故,在彙報公司及旗能源局的同時,應當在1小時內將事故信息首先用電話快報的方式報告盟能源局,隨後補報文字報告。
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在依照上款規定報告的同時,必須立即報告自治區煤炭主管部門,同時向礦山救護大隊彙報,請求救援。
事故具體情況暫時不清楚的,先報事故概況,隨後補報事故全麵情況。對事故性質暫時界定不清的,也要及時報告。
事故信息報告後出現新情況的,應當按規定及時續報。較大涉險事故、一般事故、較大事故每日至少續報1次;重大事故、特別重大事故每日至少續報2次。續報工作直至事故搶險救援工作結束。
第七條 事故信息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企業的名稱、地址、性質、產能等基本情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應急救援情況);
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涉險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已經采取的措施;
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使用電話快報,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企業的名稱、地址、性質;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3.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涉險人數)
第八條 事故信息處置
調度室在接到事故信息時,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響應,立即向礦長及領導班子成員彙報,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並按照程序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同時通知安監科,由調度室和安監科共同做好事故信息的核查、跟蹤、處置、督導等工作。
第九條 事故責任03manbetx
1.根據事故調查所確認的事實,通過對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03manbetx ,確定事故的直接責任、間接責任者。
直接責任:凡是導致事故發生直接原因的人員責任屬直接責任。
間接責任:產生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管理缺陷的間接原因的人員責任屬間接責任。
2.事故責任人員一般分為四類責任:直接責任者、主要責任者、重要責任者、一般責任者。
直接責任者主要是指因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直接導致事故發生的人員。主要責任者、重要責任者、一般責任者屬於間接責任,主要是指各級管理人員、礦級領導。其中領導責任又分為:主要領導者、重要領導責任者、一般領導責任者。
第十條 事故責任追究及處罰
按照《事故調查報告》做出具體的處罰決定。
第十一條 對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不報,阻礙、幹涉事故調查處理,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拒絕接受調查以及拒絕提供真實情況和資料的科室和個人,根據情節輕重,做出處理。
第十二條 《事故調查報告》下達後由安監科按標準進行落實。
第十三條 對於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調查處理意見和防範措施,由安監科負責跟蹤落實。
第十四條 應急值班電話:
601
第十六條 本製度自印發之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