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我礦安全監測監控中心設備與信息的有效、安全和穩定,保障監控中心有良好的運行環境和工作秩序,以確保我礦的安全生產,根據《煤礦安全01manbetx 》及相關行業標準規定特製定本製度。
第一條 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認真做好本職工作。
第二條 認真學習專業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第三條 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製度,值班人員不得遲到、早退,嚴格執行請銷假製度,違者一次罰款50元。
第四條 不得空崗、缺崗、睡崗,上班時間不得擅自離崗,違者一次罰款50元。
第五條 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按時交接班,做到無人接班不離崗,故障處理不清不交接班,認真做好記錄,違者罰交班人和接班人各50元/人次。
第六條 夜班值班人員負責打印前日監控日報表,違者一次罰款50元。
第七條 認真填寫當班監控中心運行日誌,對出現的運行故障迅速向礦有關領導和監控中心彙報,並積極采取措施和詳細記錄處理情況,未及時彙報和詳細記錄者罰值班人員50元/次。
第八條 嚴禁在監控主機上玩遊戲、看電影、聽音樂,一經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第九條嚴禁任何閑雜人員進入監控室內,違者一次罰值班人員50元。
第十條 嚴禁任何人在監控室吸煙,違者一次罰值班人員50元。
第十一條 嚴禁任何人在監控室打印非監控用文件,違者罰值班人員50元/次。
第十二條每班值班人員負責打掃監控室,監控室地麵和監控台麵有雜、亂、髒等情況,如不到位一次罰50元。
第十三條 未經主管領導同意,不得隨意開、關監測監控儀器設備,違者一次罰款100元。
第十四條 安全監測監控係統的各種數據和圖案,未經領導批準不得隨意進行添加、刪除、修改等操作,監控資料未經批準不得泄露外傳,違者一次罰款200元。
第十五條 安全監測監控係統出現故障,監控維護人員必須在2小時內處理完畢,處理故障不及時、不積極者,一次罰款100元。
第十六條 瓦斯傳感器每月定時送至能源局指定校驗地點調校並下井更換,違者罰監控維護人員200元/人/次。
第十七條 禁止酒後上崗操作,違者一次罰款300元。
第十八條 對於惡意頂撞領導、不服從安排者,一次罰款500元,並從本單位除名。
第十九條嚴格執行監控中心的各項管理製度,認真學習本崗崗位責任製。
第二十條 以上罰款均出具相關罰款單,其罰款金額均從當月工資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