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機電科要加強無功補償裝置管理,提高供電質量,減少電能消耗,地麵變電站、電氣樓要保證高低壓電容櫃的正常運行,不得擅自停運。發現無故停運一次罰責任人200元。
第二條 機電科嚴格把關,根據實際需要配備功率相當的機械設備,杜絕高耗低效,大馬拉小車現象發生。
第三條 機電科嚴格把關,合理設計供電網絡,最大限度減少低壓供電距離,減少電能消耗。
第四條 積極推廣應用節電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機電科要嚴格把關,杜絕、淘汰落後的高耗能的設備、工藝進入我礦。
第五條 地麵廠區及生活用電:
1、車間、路燈、辦公、生活場所、施工場地等照明盡可能推廣使用節能型燈具,各單位要加強管理,安排專人負責。要做到人走燈滅、電扇空調停轉,嚴禁長明燈、長流水、電扇長轉、空調不用長時間運行,違者罰責任人200元,責任人不清的罰單位主要領導200元;冬季凡裝有暖氣的車間、辦公室、宿舍嚴禁使用空調、電取暖設施,經檢查發現一次罰款200元;空調取暖的單位,溫度設置為20度,超一度罰50元。夏季凡使用空調的地方,溫度設定不能低於26度,經檢查未按要求的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2、礦內各單位和個人嚴禁向礦外周邊單位或外單位和個人接線供電,違者按竊電處理,罰款5000元,特殊情況須經礦辦公會研究決定。
3、嚴禁在辦公樓、職工宿舍(包括各施工隊)使用電爐子、電熱器、電飯煲、電磁爐等大功率耗電設備,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4、各施工單位的生活區表計裝置由責任單位負責看管,礦機電隊上鎖,不得擅自開啟表箱、拆除鉛封或繞越計量器具裝置接線,違者按竊電處理;發現一次罰款5000元,若使用單位認為計量有誤可向機電隊反映。
5、各單位需要新增用電負荷必須經礦用機電隊審核具備接電條件後方可接入,否則將給與1000元罰款。
6、各車間、拌料場盡可能避免設備空轉,提高機組效率。,違者每次罰300元。
第六條 井下及大型設備用電管理:
1、通風機、壓風機、井下大泵等大型耗能設備要定期做好技術性能測定,調整最佳工況點,保證高效經濟運行。
2、皮帶機、刮板運輸機,排水泵等運行設備,杜絕空載長時運行,違者罰責任人200元。
3、各單位要加強井上下風、水、氣管路的維修和保養。杜絕跑、冒、滴、漏現象的發生,每發現一處罰責任單位50元。
4、各單位要加強設備的檢修維護,提高設備的效率。否則發現一次處罰200元。
第七條辦公室用電管理:
1、辦公時間充分利用自然光照,自然光照充足時堅持不開燈,自然光照不足時減少開燈,無人不開燈;離開辦公室時間較長或下班時要隨手關燈;樓梯、走廊、衛生間等公共區域,根據需要減少開燈;防止“長明燈”現象。
2、減少電子辦公設備電耗和待機能耗。合理開啟和使用計算機、打印機、複印機、掃描儀、傳真機等用電設備,減少待機消耗,盡可能即用即開;下班時要關閉電源,防止待機。
3、盡量減少使用製冷和取暖設備,合理設置空調溫度,降低空調用電負荷。除有特殊溫度要求的區域外,室內空調溫度的設置夏季不得低於26℃,冬季不得高於20℃;不開門窗使用空調;無特殊情況,下班前15分鍾關閉空調。
4、淘汰高耗電設備,積極采用節電新技術和設備。積極采用高效節電的新技術、新產品,淘汰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耗電設備和產品;使用高效節能燈具、器具等節能型產品,淘汰不節能的設備。
5、使用辦公設備時,一律使用能耗低、國家認證的節能設備或產品,率先淘汰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能耗設備或產品。
第八條 機電科要對全礦各單位進行定期和不定期安全用電大檢查,並采取有力措施,保證安全用電,杜絕竊電行為。各單位各級變線損及其它損耗要控製在合理範圍內,若發現超出合理範圍,應查找原因,及時進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