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人人都要愛護設備、配件,不得隨意拆卸或更換好的或新的設備、配件。井下閑置,更換損壞的設備、配件必須及時升井入庫,否則,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相應處分。
第二條 人人都要節約材料,設備、配件的更換必須遵守以舊領新製度。
第三條對於現所用的設備包機人員應認真遵守定期檢修及運行保養製,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掌握配件使用周期。
第四條在配件使用過程中,若發現質量問題,應及時將信息反饋供應部,由供應科會同有關部門03manbetx 落實解決。
第五條嚴禁各種材料私自送人,否則進行處罰.
第六條機電科負責管理生產設備,對設備要搞好調劑,避免設備閑置,同時降低設備損耗,合理控製油脂、配件等消耗。
第七條安裝隊要嚴格按作業01manbetx 及技術措施規定的材料消耗定額使用支護材料,在使用過程中要嚴格管理,保證在領用、運輸、保存期間不丟失、不損壞,在使用期間不浪費,做到精細化管理。
第八條對於材料管理中出現丟失、損壞或浪費情況時,將對負責人及使用單位給予處罰。
第九條井下材料必須碼放整齊,並掛好材料管理牌板,支護材料不得置於水和浮煤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