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新鋼絲繩到貨後,應由檢驗單位進行檢驗。合格後應妥善保管備用,防止損壞或鏽蝕;
第二條 對每卷鋼絲繩必須保存有包括出廠廠家合格證、檢驗報告等完整的原始資料;
第三條保管超過1年的鋼絲繩,在懸掛前必須再進行1次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第四條在鋼絲繩使用期間,斷絲數突然增加或伸長突然加快,必須立即更換;
第五條鋼絲繩鏽蝕嚴重後點蝕麻坑形成溝紋,或外層鋼絲鬆動時,不論斷絲數多少或繩徑是否變化,必須立即更換;
第六條 對使用中的鋼絲繩,應根據井巷條件及鏽蝕情況,至少每月塗油1次,隻準塗、浸專用的鋼絲繩油(增磨脂);
第七條 對易損壞、斷絲或鏽蝕較多的一段,應詳細檢查,斷絲的突出部分應在檢查時剪斷,重新做接頭;
第八條使用的鋼絲繩必須每班前檢查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