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跟班班組長代表隊行使井下現場工作管理權利,包括人員、勞動紀律、安全、生產、標準化及材料供應等,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安排班組長工作,如不服從跟班班組長管理,按跟班班組長所提處理意見進行處罰。
第二條跟班班組長要認真執行隊裏有關工作安排和決定,井下作業出現工程質量、機電設備、標準化和安全等問題,可根據實際情況做出相應處理、解決和處罰辦法。
第三條 跟班班組長必須做好當班彙報、記錄,其中包括人員勞動紀律和處罰情況,當班工作所存在的問題,生產、安全、機電設備、工程質量等彙報給下班,要做到彙報真實,否則一次罰跟班班組長50元。
第四條 跟班班組長要切實抓好當班工程質量、機電設備管理工作,解決、協調好各方麵工作,保證生產。
第五條 跟班班組長是當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在生產中,一定要擺正安全與生產的關係,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產,否則出現安全02manbetx.com 後果自負。
第六條 跟班班組長要與工人同上同下,井下現場交接班,休班必須做到先請假,嚴禁空崗、班中脫崗、井下睡覺,如發現類似情況的幹部,輕者罰款,重者免職。
第七條跟班班組長一定要擺正自己的位置,做好本職工作,為全隊各項工作的開展起到帶頭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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