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地質測量科與設計室、生產科、機械化科、機電運輸科、通風防塵科、采掘區隊等部門,應互相協作,互相配合。有關業務聯係必須通過委托書、會議等製度進行。
第二條 各部門需要地質測量科提供資料時,必須事先聯係、提交任務委托書,並由總工程師簽字。
第三條 各類巷道開門時,生產科要至少提前三天下達開門通知書、設計圖紙等資料,以便地質測量科準備測量、地質等資料。
第四條 各類巷道停頭前五天由生產科以書麵形式向地質測量科下達停頭通知書,以便地質測量科及時收集測量、地質、水文等資料。
第五條 中腰線是指導掘進和檢驗工程質量的標準,施工單位必須妥善保護,不得破壞。對故意破壞者要追查當事者責任和經濟處罰。
第六條安全通知單和貫通通知單由地測科測量專業負責下達,根據測量01manbetx 和安全01manbetx ,在岩巷中剩餘20~30米,煤巷中剩餘30~40米,快速掘進剩餘50米之前下達貫通通知單。過老巷、立交巷道和各種硐室,當煤(岩)柱小於施工巷道4倍巷高或巷寬時,按照相應的距離下達安全通知單,經總工程師簽字後送達安監處、生產科、調度室、通防科、施工單位。
第七條 月末回采、掘進收尺應由有關單位配合地質測量科進行,並以地質測量科測量值為準進行結算。
第八條 地質測量科要與有關單位加強工作配合,確保負責提供的資料、圖件及時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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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與相鄰礦井調查、聯係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