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掘進期間圍岩觀測工作,對與圍岩觀測工作規定如下:
第一條 根據《煤礦安全01manbetx 》(2016版)第102條第3項規定“煤巷、半煤岩巷支護必須進行頂板離層監測,並將監測結果記錄在牌板上”,以及《煤礦安全生產標準要求及評分辦法》(2017)掘進標準化評分表中的第3項第1條 “煤巷、半煤岩巷錨杆、錨索支護巷道進行頂板離層觀測,並填寫記錄牌板;進行圍岩觀測並03manbetx 、預報。”
第二條 圍岩觀測以錨網支護的煤巷與半煤巷為主,觀測方式采用頂板離層儀觀測+圍岩移近量觀測。
第三條 煤巷、半煤岩巷支護必須進行頂板離層監測,從巷道開門點開始,每隔50m必須安裝1台頂板離層儀。位置誤差不超過5m,綜掘距迎頭不大於10m。頂板離層儀安裝在巷道正中位置,誤差不超過0.5m,橫杆與巷道走向保持垂直。巷道交叉點、大跨度區域、應力集中地段等處,必須增設頂板離層儀,具體位置根據頂板情況現場確定。頂板離層儀深基點必須保證進入煤層頂板穩定岩層中(一般與錨索長度一致),淺基點布置在煤層中(一般與錨杆長度一致)。
第四條 圍岩移近量測點可設置在離層儀安裝處,在觀測點做好標記,采用“十字布點法”觀測辦法,主要觀測兩幫移近量及頂底板移近量,觀測周期、記錄與頂板離層觀測同步。
第五條 工區技術員為區隊圍岩觀測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工區的圍岩觀測工作全麵負責。頂板離層儀的安裝是否拖後、圍岩觀測測點布置是否規範、離層儀安裝位置、安裝質量等,由技術員直接負責,必須保證離層儀讀數清晰,牌板填寫的規範,生產科礦壓組人員負責巡查監督。
第六條 工區必須每月對圍岩觀測工作進行總結03manbetx 與預測,形成《月度圍岩觀測03manbetx 預報》,應包括以下內容:(1)根據頂板離層量、圍岩移近量記錄的數據進行03manbetx ,如觀測值變化較快出現什麼時段、什麼位置,支護形式對礦壓的影響等。(2)本月迎頭地質變化對礦壓的影響。(3)壓力顯現采取的措施,如補打錨索、複棚數量等。(4)下月預測分析。每月3日前由工區技術員將上月圍岩觀測數據電子版(頂板離層量、圍岩移近量)及月度礦壓分析上報生產科郵箱(要確保數據真實,來自現場),每遲報一天,對技術員罰款100元(原始資料由區隊保存)。上報數據由生產科圍岩觀測人員負責收集、整理、彙總,建立數據庫,並作出綜合分析。
第七條 觀測周期為:
1、岩巷距掘進工作麵100m內,綜合測站儀器與日常監測頂板離層儀的觀測頻度每天應不少於一次。
2、煤層大巷距掘進工作麵50m內,綜合測站儀器與日常監測頂板離層儀的觀測頻度每天應不少於一次。
3、回采巷道距掘進工作麵50m內和回采工作麵100m內,綜合測站儀器與日常監測頂板離層儀的觀測頻度每天應不少於一次。
4、在以上三種規定範圍以外,觀測頻度可為每周一次。如果離層有明顯增長,則視情況增加觀測次數。
第八條 頂板離層儀安裝及管理規定、巷道圍岩觀測“十字布點法”管理規定、頂板離層儀觀測記錄表格、巷道位移量記錄表格、月度礦壓分析預測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