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防爆電氣設備及小型電器的管理,杜絕失爆現象的發生,現根據《煤礦安全01manbetx 》等有關文件要求,製定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安裝、驗收製度。
第1條 新購進防爆電氣的入井驗收
1.資產辦提供驗收設備防爆合格證、煤安標誌,產品合格證、說明書等證明材料,否則不予驗收。
2.由資產辦組織牽頭,組織設備管理員、防爆檢查員、采購員、使用單位等有關人員進行驗收工作,對於不符合防爆性能的產品,禁止下井使用。
第2條 對修複後防爆電氣的入井驗收
1.機電專業隊指定防爆檢查員,根據防爆設備標準,對其防爆性能檢查、測試,經檢驗合格後,由防爆檢查員張貼合格證,方能入井使用。
2.防爆檢查員驗收後,應做好該設備型號、編號、功率、檢修人、驗收入井等驗收記錄。
3.機電製修中心必須做好防爆電氣設備性能的修複工作,做好部件更換等修複記錄,並由修複人簽名。
4.對驗收合格後入庫的防爆電氣設備(小電),自本驗收之日起超過三個月以上沒有入井使用的,應由資產辦組織防爆檢查員重新對該設備進行防爆性能驗收,並重新張貼防爆合格證,才能發放入井使用。
第3條 防爆設備檢查員
防爆設備檢查員必須責任心強、熟悉業務、堅持原則,並經過專業培訓,持有效證件上崗。防爆設備檢查員必須認真學習《煤礦安全01manbetx 》電氣部分的內容,熟練掌握《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開展好井下電氣設備的檢查工作。
第4條 防爆電氣設備及小型電器井下現場的檢查驗收
1.檢查之前應事先通知被檢查單位的維修工到場,進行現場監護,以便於進行準確可靠的停送電。進行檢查時,至少應有兩人以上在場,不準一人單獨工作,並要嚴格按照01manbetx 01manbetx 操作,停電、閉鎖、掛牌、驗電、放電,然後進行正常的檢查工作。
2.檢查內容主要有井下各電氣設備的硐室,采、掘工作麵,使用的電氣設備、防爆小型電器,高、低壓電纜的保護接地、電流整定、短路保護、風電閉鎖、瓦斯電閉鎖、照明信號綜合保護,電動機綜合保護,漏電繼電器等安全設施,發現不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和《煤礦電氣設備防爆性檢查細則》要求的要立即通知有關單位進行處理。整改情況要及時複查。
3.新安裝的硐室、采掘工作麵,必須經防爆檢查員全麵驗收做好記錄,均達到防爆要求後,方可試運行投入生產,防爆設備在檢查中發現失爆的,要嚴肅追究安裝單位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