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總則
1.為保障職工的安全和職業健康,預防、控製職業病危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7號)和《煤礦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防治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3號)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特製訂本01manbetx 01manbetx 。
2.在安全生產中凡涉及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場所必須嚴格執行本01manbetx 。
3.本01manbetx 適用於公司所屬各單位。
第二條 名詞解釋
1.粉塵:是指能懸浮於空氣中的固體微粒。矽塵是指遊離二氧化矽含量大於10%的無機性粉塵。矽塵和煤塵是煤礦行業工人接觸的主要粉塵,長期職業接觸可能產生的職業病是矽肺、煤工塵肺。
2.噪聲:是給聽到它的人和自然界帶來煩惱的、不受歡迎的聲音。影響人們工作學習休息的聲音都稱為噪聲。長期暴露於一定強度噪聲下,可以對人的聽覺係統產生損害,對機體的影響是全身性的。噪聲是煤礦生產中常見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長期接觸高噪聲能引起噪聲性聾。
3.有毒有害氣體:主要是指一氧化碳、甲烷、硫化氫、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氨、二氧化碳等,這些氣體對井下作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有很大危害,都可能導致急性中毒、窒息。
4.煙塵:煙塵是指在燃料的燃燒、高溫熔融和化學反應等過程中形成的漂浮於空中的顆 粒物。作業現場典型的煙塵有焊接煙塵、爆破煙塵,煙塵的粒徑很小,一般小於1gm。
5.高溫: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就是高溫天氣。高溫天氣會給人體健康、交通、用水、用電等方麵帶來嚴重影響。
6.中毒:機體過量或大量接觸化學毒物,引發組織結構和功能損害、代謝障礙而發生疾病或死亡者,稱為中毒。中毒的嚴重程度與劑量有關,多呈劑量-效應關係;中毒按其發生發展過程,可分為急性中毒、亞急性和慢性中毒。一次接觸大量毒物所致的中毒,為急性中毒;多次或長期接觸少量毒物,經一定潛伏期而發生的中毒,稱慢性中毒;介於兩者之間的,為亞急性中毒,有時也難以劃分。
7.灼傷:由於熱力或化學物質作用於身體,引起局部組織損傷,並通過受損的皮膚、粘膜組織導致全身病理生理改變;有些化學物質還可以被從創麵吸收,引起全身中毒的病理過程,稱為灼傷。發生原因主要是火焰灼傷、電擊傷、熱壓傷和強酸、強堿灼傷等。
1.所有職工上崗前必須經過職業健康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熟悉本崗位職業病危害因素及防治措施。
2.所有職工上崗前必須建立職業健康檔案,公司工資科、衛生所、職業健康辦公室確認未有崗位禁忌疾病者方能上崗工作。
3.所有入井人員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帶好防塵口罩、噪聲耳塞等崗位所需個體防護用品。
4.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注意勞逸結合,工作2小時到進風流中休息15-20分鍾。
5.采掘工作麵在采掘作業前裝煤點、轉載點等位置必須打開防塵係統灑水噴霧。
6.采掘作業時必須采用濕式打眼,降低粉塵濃度。
7.采掘工作麵放炮後必須等炮煙吹散後,才能進入工作麵作業。工作麵的風量及風速嚴格控製在《煤礦安全規程》要求範圍內。
8.工作完畢後,各單位班組長將一天職業衛生工作情況填入交接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