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班要清理隔煤罩上的煤塵,以保證儀器的正常使用。
2、下井前須檢查便攜儀零點和電壓值,不符合要求時禁止發放使用。
3、便攜儀嚴格按產品說明書進行操作,嚴禁擅自調校和拆開儀器。
4、便攜儀必須在班後及時檢查一次,然後充電。
5、每台儀器儀表要建帳建卡,並與儀表牌板相符,儀表儀器發放要填寫發放記錄。
6、退回的儀器儀表發現問題時要及時向區領導反映,及時送標校維修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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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星煤業井下安全監測工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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