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規定:
1.司機必須經過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2.嚴禁改變電氣係統和液壓係統說明書中或廠家給定的整定值。
3.嚴禁設備帶病運行。
4.嚴禁駕駛無頂棚鏟車、推土機。
5.每班必須檢查蓄電池情況,發現電量不足應及時更換,嚴禁蓄電池過發電,杜絕放電不足。
駕駛鏟車、推土機時,司機身體的任何部位不得伸出駕駛室外,以免發生意外。
7.鏟車、推土機運行時,司機嚴禁離開駕駛室。
8.鏟車、推土機嚴禁載人。
9.鏟車、推土機中間鉸接處及擺動範圍內嚴禁站人。
10.嚴格做到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
11.檢修時,必須使用轉向閉鎖裝置。
二、操作程序:
1.開機前的檢查
1)檢查設備油位、緊固件及管路情況,操作閥是否在適當位置,如有問題,待處理後方可開機。
2)檢查製動係統、急停裝置工作是否可靠,如果有問題必須處理好後,方可開機。
3)檢查照明情況,必須保持照明光線良好。
4)檢查蓄電池電量情況,必要時,更換蓄電池;檢查蓄電池連接機構和蓋板。確保其在閉鎖位置。
2.開機、停機
1)開機
①將斷路器開關打在“合”位。
②檢查製動閘是否正常。
③根據行走方向,分別將燈開關和主開關打在“向前”或“向後”的位置,按下油泵啟動按扭,油泵啟動。
④踩下製動閘,按下釋放按扭。
⑤鬆開製動閘,慢慢活動方向控製杆,確定行駛方向。
⑥發出警報,踩下加速踏板,鏟車開始行走。
停機
①鬆開加速踏板,踩下製動閘,行走電機停轉。
②關閉主開關,泵電機停轉,自動抱閘。
③關閉燈開關。
④斷開斷路器。
注意事項
1.鏟車、推土機應規範停放在儲煤場,盡量選擇平坦、無淋水、積水、且不影響其他車輛運行的地方。
2.鏟車、推土機經過放置設備的地點時,一定要減速慢行。
3.鏟車、推土機的照明方向應與行駛方向一致。
4.鏟車、推土機在轉彎時要減速慢行,並發出警報。
5.鏟車、推土機在改變方向時,要發出警報,並觀察四周情況。
6.更換蓄電池時,要有兩人操作,一人操作設備,一人觀察指揮,操作要慢。不能碰撞電池和其他設備。
7.未鬆製動閘時,不得踩下加速踏板,製動閘踏板與加速踏板不得同時踏下。
8.交班前,應檢查設備的完好情況並打掃設備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