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綜合司關於向社會公開征求《關於進一步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為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深刻吸取02manbetx.com 教訓,進一步提高非煤礦山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強化安全監管監察工作,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研究起草了《關於進一步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意見》,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本次征求意見的反饋截止時間為2021年11月4日,反饋意見請發至電子郵件feimeigcy@163.com,或傳真至010-64463215,或信件郵寄至北京市東城區和平裏北街21號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非煤礦山安全監察司(郵政編碼100713)。
附件:關於進一步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綜合司
2021年10月21日
附件
關於進一步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意見
(征求意見稿)
近年來,全國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取得明顯進步,但安全基礎條件仍然薄弱,02manbetx.com
總量依然較大,重大02manbetx.com
未得到根本遏製,安全生產形勢嚴峻複雜。為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深刻吸取02manbetx.com
教訓,進一步提高非煤礦山安全生產保障和管理能力,強化安全監管監察工作,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現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與發展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統籌發展和安全兩件大事,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安全高質量發展方向,堅持標本兼治,聚焦防範遏製重特大事故這一目標,進一步落實國家監察、地方監管和企業主體三方責任,通過淘汰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進一步提升非煤礦山規模化、機械化、信息化和管理科學化水平,實現從根本上消除隱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二、嚴格安全生產源頭管控
1.嚴格安全準入製度。安全監管部門要會同自然資源等部門,推動提高主要礦種最小開采規模、最低服務年限標準。一個采礦許可證範圍內礦產資源開發原則上必須一次性總體設計,由一個生產經營單位統一管理,原則上隻能設置一個獨立生產係統。獨立生產係統設計生產規模和服務年限應當達到國家、地方規定的最低標準,且服務年限不得低於5年。按照《防範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工作方案》(應急〔2020〕15號,以下簡稱《方案》)要求,嚴格尾礦庫審批,嚴禁審批獨立選廠尾礦庫,加快推進尾礦庫閉庫銷號,確保尾礦庫總量隻減不增。嚴格審批非金屬礦露天轉地下開采項目,礦體埋藏深度小於200米的非金屬礦山原則上不得采用地下開采。新建四等、五等尾礦庫必須采用一次性建壩;嚴禁審批新建生產規模50萬噸/年以下的采石場,存在特殊情況的地區由省級應急管理部門確定嚴禁審批的具體規模。
2.嚴格安全設施設計。設計單位要嚴格按照《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目錄(試行)》(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5號)、《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編寫提綱》(安監總管一〔2015〕68號)和國家有關設計規範要求,開展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以下簡稱安全設計)。非煤礦山建設、生產期間發生《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重大變更範圍》(安監總管一〔2016〕18號)規定的重大變更,應由原設計單位提出變更設計並報原審批部門批準。安全評價單位要嚴格按照《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評價報告編寫提綱》(安監總管一〔2016〕49號)要求編寫評價報告。承擔建設項目安全設計、安全評價的人員和單位,對設計、評價結果終身負責。非煤地下礦山、尾礦庫和設計邊坡高度200米及以上的非煤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計審批不得下放或委托至省級以下礦山安全監管部門。國家礦山安監局建立國家級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家庫,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建立省級、市級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家庫。安全設計審查應當該根據非煤礦山類型、生產規模邀請不少於5名相關專業專家進行技術審查,其中:非煤礦山應當有采礦、地質、測量、通風、礦山機械、電力、岩土、安全(金屬非金屬礦山方向)等專業,尾礦庫應當有尾礦(水工)、地質和安全(金屬非金屬礦山方向)等專業。
3.嚴格安全設施竣工驗收。非煤礦山企業要在批準的施工期限內完成項目建設,確需延期的必須經原安全設計審批部門批準同意,且隻能延期一次,延期時間不得超過一年。非煤礦山企業要嚴格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規範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工作的通知》(安監總管一〔2016〕14號)要求,組織開展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竣工驗收圖紙等資料必須與安全設計(含變更)相符。建設單位驗收組人員和驗收專家對竣工驗收結果終身負責。
4.嚴格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核頒發。非煤地下礦山、尾礦庫和設計邊坡高度200米及以上的非煤露天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批,不得下放或委托至省級以下礦山安全監管部門。嚴格實行安全許可條件實質性審查,不得采取程序性審查。審批首次申領安全生產許可證必須進行現場核查。嚴格采掘施工和地質勘探單位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批,換發生產安全許可證時應當同時提供本單位所有項目部在安全投入、人員配備、設備設施等方麵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證明文件。
三、嚴格安全生產基本條件
非煤礦山企業要嚴格按照《金屬非金屬礦山01manbe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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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6423-2020)、《尾礦庫01manbe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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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39496-2020)、《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於嚴格非煤地下礦山建設項目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礦安〔2021〕7號)以及安全設計等依法建設和生產;按照《金屬非金屬礦山禁止使用的設備及工藝目錄(第一批)》(安監總管一〔2013〕101號)、《金屬非金屬礦山禁止使用的設備及工藝目錄(第二批)》(安監總管一〔2015〕13號)要求,淘汰危及生產安全的落後工藝和設備,不斷提高安全生產保障能力。
5.非煤地下礦山安全生產基本條件。
(1)規範開采。非煤礦山必須形成完善的安全出口、提升、通風、排水、運輸、供配電等條件後方可組織生產。首采中段、開采順序、采場布置、采場參數、礦柱留設、中段和采場安全出口等應當符合安全設計要求。開拓礦量不得少於3年,中小型非煤地下礦山同時開采的中段數量不得多於3個。不同開采主體的相鄰非煤礦山之間必須留設不少於50米的永久保安礦(岩)柱。
(2)通風係統。非煤礦山企業必須嚴格按照《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通風技術規範》(AQ2013-2008),建立機械通風係統,加強通風安全管理,保持通風係統合理可靠。每年應當對通風係統進行1次檢測,並根據檢測報告及時調整完善通風係統。回風井井口標高不得低於進風井井口標高。
(3)提升運輸係統。提升機、提升絞車、罐籠等主要提升運輸裝置,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定期檢測。新、改、擴建非煤地下礦山單次提升超過9人的提升係統,嚴禁使用單繩纏繞式提升機;新、改、擴建非煤地下礦山斜井嚴禁使用叉爪式人車。在用的叉抓式斜井人車以及單次提升超過9人的提升係統使用的單繩纏繞式提升機要在2022年12月31日前淘汰完畢。
(4)防排水係統。非煤礦山企業必須建立完善的防排水係統。井下嚴禁以廢棄巷道、采空區等充作水倉。水文地質類型為中等及複雜的或有曆史開采形成采空區的非煤礦山應當嚴格落實“三專兩探一撤”規定(配備專業技術人員、專門探放水隊伍、專用探放水設備,采用物探和鑽探進行探放水,發現透水征兆立即停產撤人),超前探測的距離必須始終超過采掘工作麵20米以上。
(5)風險監測係統。基建非煤礦山在建設過程中應當同步建立安全監測監控係統、人員定位係統和通信聯絡係統。現有非煤地下礦山應當於2022年12月31日前,建立安全監測監控、人員定位和通信聯絡係統,並不斷完善視頻監控。開采深度超過800米的非煤地下礦山,還必須建立在線地壓監測係統。
(6)重要作業活動。井下動火、采空區管理、支護等重要作業活動要嚴格按照《關於嚴防十類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的通知》(安監總管一〔2014〕48號)要求,有效防範火災、中毒窒息、冒頂坍塌等事故發生;全麵落實《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加強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安委辦〔2021〕3號)要求,嚴禁違規動火作業,動火作業現場必須有專職安全人員管理。非煤地下礦山應當按照01manbe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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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配備足夠數量的多功能氣體檢測儀和隔絕式自救器。必須調查清楚礦區範圍內及周邊相關的老采空區,嚴禁擅自回采保安礦柱;所有巷道、采場和硐室應當按照設計要求進行支護。采空區總體積大於10萬立方米或者單個體積大於1萬立方米的非煤礦山,每年應當進行采空區穩定性安全風險專項評估。新建井深超過800米或生產規模30萬噸/年以上的非煤礦山必須采用機械化撬毛作業。
6.尾礦庫安全生產基本條件。
(1)壩體穩定性。非煤礦山企業必須編製尾礦庫年度、季度作業計劃,嚴格按照作業計劃生產運行,確保尾礦堆積壩上升速率滿足設計要求。尾礦堆積壩平均外坡比不得陡於1:3,按照01manbe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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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定期進行壩體穩定性03manbetx
。對於“頭頂庫”要提高一個等別進行管理,進一步提高壩體穩定性和防排洪能力。不得擅自加高尾礦庫壩體、擴大尾礦庫庫容。
(2)排洪係統。排水隧洞,排水管,排水井及井架、拱板,排水斜槽及蓋板等必須嚴格按照安全設計建設。新建尾礦庫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對排洪構築物混凝土強度,鋼筋數量、間距、保護層厚度等進行質量檢測,出具是否符合安全設計和規程要求的檢測報告,作為竣工驗收條件;新增的排洪構築物(含拱板、蓋板)應當在1年內進行質量檢測;發生6.0級以上地震等災害的地區,災害過後要及時組織對受影響的尾礦庫開展排洪構築物質量檢測。尾礦庫排洪構築物初次質量檢測之後,每3年應當進行一次質量檢測。每年汛前應當由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設計單位進行調洪演算,複核尾礦庫防洪能力。
(3)監測預警。尾礦庫必須建立完善在線安全監測係統。在線安全監測係統應當符合《尾礦庫安全監測技術規範》(AQ2030-2010)和《尾礦庫在線安全監測係統工程技術規程》(GB51108-2015)要求。2021年底前,所有“頭頂庫”完成在線安全監測係統建設,2022年6月底前,其他尾礦庫完成在線安全監測係統建設。2022年底前,所有尾礦庫監測信息要接入全國尾礦庫風險監測預警係統。
(4)閉庫及回采利用。運行到設計最終標高或者不再進行排尾作業的尾礦庫,以及停用時間超過3年的尾礦庫、沒有生產經營主體的尾礦庫,必須在1年內完成閉庫治理並銷號。尾礦回采工程要嚴格履行安全設施“三同時”手續。嚴禁三等及以上尾礦庫回采尾砂,四、五等尾礦庫回采必須在設計的回采期內回采完所有尾砂並進行閉庫銷號。
7.非煤露天礦山安全生產基本條件。
(1)台階和邊坡。非煤礦山企業必須遵循自上而下開采順序,采用台階開采,嚴禁掏采或“一麵牆”開采。現狀邊坡高度200米及以上的必須進行在線監測,現狀高度大於100米的邊坡每年應當由有資質條件的中介技術服務機構進行一次檢測和穩定性03manbetx
。
(2)排土場。排土工藝、排土順序、排土場的階段高度、總堆置高度、總邊坡角、排土擋石壩、安全車擋的設置均應當符合《金屬非金屬礦山排土場安全生產規則》(AQ2005-2005)要求。現狀堆置高度200米及以上的排土場,必須進行在線監測,堆置高度100米以上的排土場每年應當由有資質條件的中介機構進行一次檢測和穩定性03manbetx
。
四、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和生產技術水平
8.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製和規章製度。非煤礦山企業要按照“一崗雙責”和“三個必須”要求,建立健全符合自身工藝實際、覆蓋實際控製人在內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製和崗位01manbetx
。嚴格落實《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企業領導帶班下井及監督檢查暫行規定》(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4號),實行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領導雙帶班下井製度。
9.強化主要負責人安全履職。非煤礦山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製人同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第一責任人要嚴格履行《安全生產法》規定的7項主要職責。實際控製人每季度至少組織研究一次安全生產重大問題,並形成會議紀要;每月在非煤礦山生產現場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非煤地下礦山礦長每月帶班下井不少於10次。推行礦長安全生產考核計分製度,及時調整不嚴格履職的礦長。
10.強化安全管理力量。非煤礦山企業必須依法設立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有注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數量按不少於從業人數百分之一配備,非煤地下礦山和尾礦庫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少於3人、非煤露天礦山不少於2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具備安全(金屬非金屬礦山方向)、采礦、機電、地質、測量、尾礦(水工)等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曆,且具有3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曆。涉及非煤礦山的央企總部、大中型非煤礦山企業應當配備安全總監,並進入領導班子。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任免,應當及時告知屬地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
11.強化生產技術力量。每個獨立非煤地下礦山應當建立“五職礦長”製度,配備礦長、總工程師和分管安全、生產(技術)、機電的副礦長,且不得在其他非煤礦山兼職;“五職礦長”應當具有采礦或地質、測量、機電等相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曆,其中分管機電的副礦長必須是機電相關專業。非煤地下礦山應當設立生產技術管理機構,建立健全生產技術管理製度,至少配備具有采礦、機電、地質(防治水)、測量等大專及以上學曆技術人員各1名。非煤露天礦山至少配備具有采礦、地質、測量等大專以上學曆技術人員各1名。尾礦庫應當配備水工、安全(金屬非金屬礦山方向)等大專以上學曆技術人員,其中三等及以上尾礦庫專業技術人員應當不少於3人,四等、五等尾礦庫專業技術人員應當不少於2人。
12.加強安全教育培訓。非煤礦山企業必須嚴格執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號)、《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原國家安監總局令第30號)、《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原國家安監總局令第44號)規定,強化從業人員安全素質和技能提升,不得安排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上崗作業。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檔案,實行一人一檔;建立企業安全培訓檔案,實行一期一檔。新上崗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具備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13.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非煤礦山企業應當嚴格按照《關於進一步規範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通知》(安監總管一〔2017〕33號)的規定,全麵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和達標工作。各級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標準化主管部門要嚴格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初審及考核定級工作,應當將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和考核檢查經費納入本級部門財政預算。要將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製與標準化建設有機配合,在對安全風險進行辨識、評估的基礎上,製定風險分級管控清單,嚴格落實安全風險管控措施。
14.強化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非煤礦山企業第一責任人每月要對照《金屬非金屬礦山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組織開展全麵排查,形成排查治理報告簽字備查。自查發現重大事故隱患,要及時報告屬地應急管理部門。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前無法保證安全的,要立即停止生產建設,撤出相關作業人員。第一責任人應當在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完成後,組織相關部門或聘請專家對治理情況進行評估驗收並及時報告屬地應急管理部門。
15.嚴格按照設計建設和生產。非煤礦山企業要嚴格落實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各方安全責任。基建非煤地下礦山要按照批準的安全設施設計建設,嚴禁以采代建,現場必須有與實際相符的紙質現狀圖;現狀圖應當至少每月更新一次並由主要負責人簽字確認;現狀圖必須包括礦區開拓係統縱投影圖、中段平麵圖、通風係統圖、通信係統圖、供配電係統圖、井下避災路線圖。生產非煤地下礦山要按照批準的安全設施設計生產,現場必須有與生產實際相符的紙質現狀圖;要按照《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規定的圖紙目錄繪製現狀圖,至少每2個月更新一次並由主要負責人簽字確認。
16.規範采場單體設計。非煤礦山企業應當組織本單位技術人員或委托專業技術機構編製采場單體設計,自行設計的企業應當至少有采礦、地質、測量、機電等專業技術人員各1名參與設計工作。采場單體設計應當由企業分管技術負責人組織技術、安全、設備、施工等部門進行會審後,報經企業第一責任人批準同意;必須嚴格按照批準後的采場單體設計進行施工。
17.嚴格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非煤礦山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安全投入保障機製,編製年度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計劃,嚴格按照《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的規定提足用好安全生產費用,實行專戶核算,嚴禁超範圍支出。發包單位要準確測算、全額保障外包工程安全生產費用,不得將安全生產費用作為工程競標費用內容,並將其在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協議中予以明確。非煤礦山企業必須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18.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大型非煤地下礦山、災害嚴重的中型非煤地下礦山和距離最近非煤礦山救護隊行車時間超過30分鍾的中小型非煤地下礦山,應當建立礦山救護隊。非煤地下礦山、尾礦庫“頭頂庫”應當建立應急廣播等通訊係統,保證井下和受影響範圍內人員能夠清晰聽見應急指令。要及時編製、修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賦予調度人員、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安檢員等現場緊急撤人權,發現事故征兆要第一時間組織撤人。企業要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 第88號)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並編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尾礦庫“頭頂庫”每年汛期前應當組織下遊居民開展聯合演練。
五、加強外包工程安全管理
19.嚴格履行外包工程主體責任。發包單位應當有計劃的建立本單位采掘施工隊伍,2025年底前取消非煤地下礦山采掘工程對外承包,或者由總承包單位實行整體承包(整體托管);對井下采礦、掘進工程進行發包的,除爆破作業承包單位外,大中型非煤礦山承包單位不得超過2家、小型非煤礦山承包單位不得超過1家。承包單位嚴禁非法轉包或違法分包井下采掘工程。要嚴格按照《非煤礦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原國家安全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2號)落實外包工程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承包單位實施統一管理,做到管理、培訓、檢查、考核、獎懲“五統一”,嚴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20.嚴格項目部安全管理。非煤地下礦山采掘施工承包單位項目部應當設立生產技術管理機構,建立健全生產技術管理製度,至少配備具有采礦、機電、地質、測量等大專及以上學曆技術人員各1名。項目部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由項目部上級法人單位派出,上級法人單位應當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並依法為其繳納社會保險。承包單位應當執行《關於加強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若幹規定》要求,主要負責人或者領導班子成員對所屬各項目部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現場檢查與考評。
六、強化停產停建非煤礦山安全管理
21.全麵落實停產停建期間安全措施。計劃停產停建3個月以上的非煤礦山必須向屬地應急管理部門書麵報告,說明停產停建原因、期限和停產停建期間擬采取的安全技術和管理措施等事項,停產停建期間嚴格落實安全技術和管理措施。停產停建3個月以上和待關閉的非煤地下礦山,要安設“電子封條”。停產停建期間禁止以設備調試、檢修等為由擅自組織生產。對依法責令停工停產整改的非煤礦山,要製定整改方案,明確作業範圍、時限、地點、人數等。
22.加強複產複工安全管理。複產複工前,企業主要負責人要組織製定詳細的複產複工方案,做好全體員工安全教育培訓,組織全麵安全檢查。非煤地下礦山在複產複工準備和隱患整改期間,要嚴格控製入井人數。停產停建3個月以上的非煤礦山必須組織複產複工驗收,認為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向當地人民政府提交複產複工報告,經批準同意後方可恢複建設和生產。
七、加大整頓提升力度
23.強化淘汰關閉。各地要科學合理確定年度關閉計劃,將目標任務逐級分解壓實到市(州、盟)、縣(區、旗),明確關閉標準、關閉程序。將未依法取得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從事礦產資源開采的,采礦許可證和安全許可證有效期滿未提出延期換證申請、要求限期補辦仍不申請辦理的,不符合國家或地方最小開采規模、最低服務年限標準的,相鄰非煤礦山之間安全距離不滿足要求、且拒不實施整合的,存在持勘查許可證采礦、越界開采、以采代建、以采代探(掘)等違法行為且拒不整改的,關閉後擅自恢複生產的,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逾期未完善相關手續的,與煤共(伴)生金屬非金屬礦山不具備煤礦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經停產整頓仍不具備的,使用國家或者地方政府明令淘汰的落後工藝、技術和裝備、在規定期限內拒不整改的,不具備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且瞞報生產安全死亡事故的,以及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明確的4種情形的非煤礦山作為重點關閉對象。對長期停工停產、恢複無望的非煤礦山,要引導其加快退出。
24.強化整合重組。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扶優汰劣、分類處置”原則,對同一個礦體或礦床分屬2個及以上不同采礦權人的、相鄰采礦權最小安全距離不滿足要求的非煤礦山實施整合重組,實現礦權、規劃、主體、係統、管理“五統一”,嚴防假整合。鼓勵具有管理和技術優勢的大型非煤礦山企業兼並重組中小型非煤礦山企業,推動中央企業非煤礦山專業化整合重組,培育一批具有較強行業領導力和影響力的大型非煤礦山企業集團。
25.加快升級改造。非煤礦山企業要積極落實《金屬非金屬礦山新型適用安全技術及裝備推廣目錄(第一批)》(安監總管一〔2015〕12號)和相關先進技術工藝裝備推廣要求,加快推進中小型礦山鑿岩、撬毛、鏟裝、運輸機械化改造,以及大型礦山自動化、智能化改造和井下重點崗位機器人替代,建設一批機械化、自動化非煤礦山。全麵開展“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工作,最大限度減少高危作業場所人員數量,2022年底前非煤地下礦山單班作業人數必須控製在500人以內。逐步取消夜班作業。中央企業和國有重點非煤礦山企業要率先開展智能化建設。
八、強化安全監管監察
26.落實地方監管責任。實行非煤地下礦山和尾礦庫地方人民政府領導安全生產包保責任製,逐礦逐庫明確包保人員,製定包保責任清單,落實包保措施。不斷完善分類分級監管製度,對基建礦、生產礦、停產停建礦、待關閉非煤礦山、尾礦庫等所有類型非煤礦山逐一明確日常安全監管主體,明確省、市、縣三級管轄權限。中央企業所屬非煤礦山、尾礦庫“頭頂庫”、采深超800米或者單班下井人數超30人的非煤地下礦山、邊坡高度超200米的非煤露天礦山安全監管原則上不得下放至市級以下部門。原則上一等、二等尾礦庫由省級部門負責日常監管,三、四等尾礦庫由市級部門負責日常監管,五等尾礦庫由縣級部門負責日常監管。
27.加強國家非煤礦山安全監察。要認真落實國家礦山安全監察職責,監督檢查地方非煤礦山安全監管工作,督促落實非煤礦山安全準入、監管執法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等政策措施,向地方政府提出改善和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監管工作的意見建議。建立國家非煤礦山安全監察指令製度,對發現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不到位、問題突出等情形的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以及不落實法定責任、安全風險失防失控、問題隱患重複出現、發生影響較大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等情形的非煤礦山企業,及時下達監察指令。加大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抽查檢查力度,對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采取現場處置措施,督促地方開展重大隱患整改和複查。
28.強化安全中介機構監管監察。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把中介機構作為安全監管監察執法檢查的重點對象,嚴厲打擊在安全設施設計、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服務中出具虛假設計報告、出租出借資質、從業人員出租出借資格證書、超出資質證書記載的業務範圍開展業務等行為,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安全評價機構、安全檢測檢驗機構進行嚴肅處理,對設計單位存在的違法線索及時移送相關部門查處。督促安全中介機構切實落實服務公開和報告公開製度。規範礦用產品標誌認證工作,對不滿足安全標準或相關規定認定的礦用標誌產品列入“黑名單”管理,並倒查認證工作責任。
29.加大執法和曝光力度。安全監管部門要嚴格落實《應急管理部關於加強安全生產執法工作的意見》(應急〔2021〕23號)要求,堅持精準執法、嚴格執法,規範執法行為,加強執法力量建設,著力增強執法隊伍能力水平。非煤礦山安全重點市、縣應當建立不少於15人的非煤礦山安全專業執法隊伍。按照《礦山重大隱患調查處理辦法(試行)》(礦安〔2021〕49號),對檢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依法依規進行調查處理。保打非治違高壓態勢,嚴厲打擊《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方案》中明確的10類典型違法違規行為。著重打擊企業“三違”行為,督促企業製定“三違”目錄,建立“三違”行為查處台賬。堅持逢查必考原則,加強對企業安全培訓效果的現場檢查。省、市應急管理部門每半年至少對轄區內非煤礦山監管執法情況03manbetx
通報一次,對發生死亡事故或者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開展不力的地區進行約談;每季度在當地其他主流媒體上集中曝光一批違法違規典型案例,形成警示震懾作用。
30.嚴格事故查處。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認真落實事故調查掛牌督辦製度,嚴格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發生死亡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關人員刑事責任。嚴格事故非煤礦山停產整頓時限。對因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冒險組織生產建設發生較大典型事故的,應依法提請縣級地方政府予以關閉。對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且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要依法予以關閉。嚴厲打擊瞞報、謊報事故違法行為,對參與瞞報、遲報有關人員,依法移送司法機關,情節惡劣的提請當地人民政府予以關閉。
31.加快監管執法信息化建設。省級應急管理部門要統籌建設非煤礦山安全監管綜合信息化平台,應當涵蓋非煤礦山企業和外包施工隊伍基本信息、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安全許可、監管執法等內容,並具備接入國家礦山安全綜合信息係統條件。嚴格督促停產停建6個月以上和待關閉的非煤地下礦山,安設“電子封條”,實施遠程監控。省級應急管理部門要建立完善尾礦庫安全風險監測預警信息平台,實現與企業尾礦庫在線安全監測係統的互聯互通。各省(區、市)尾礦庫安全風險相關信息要接入國家災害風險綜合監測預警信息平台。通過“尾礦庫包保責任動態管理係統”微信程序,及時動態更新尾礦庫包保責任人、聯係方式等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