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采隊副隊長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製(麥地掌煤礦)
綜采隊副隊長是本區隊在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管理活動中的第一責任者,協助隊長抓好區隊的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副隊長必須掌握煤礦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專業知識,並依法經過培訓、取得安全合格證,必須抓好現場安全管理,保證安全生產。
一、崗位安全責任清單
1.積極配合隊長在分工範圍內保證采煤工作生產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範。
2.積極配合隊長開展相關工作,認真組織各班組人員完成分工工作。
3.在區隊隊長未在崗位時,副隊長應承擔區隊安全責任。
4.按時參加有關安全生產的會議,並提出具體建議。
5.經常深入現場,及時查處現場存在的問題,經常檢查特殊工種的持證上崗情況和煤礦從業人員的培訓情況;隨時掌握采煤工作麵的生產情況,及時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02manbetx.com 應急措施。
6.組織或者參與擬訂本單位各崗位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製和各項管理製度、01manbetx 01manbetx 和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應急救援演練。
7.負責建立健全本區隊的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管理製度,確保安全生產。
8.負責本區隊隱患排查工作,檢查落實勞動者按標準佩戴職業病危害防護用品。
9.負責不定期對現場安全與職業危害防治情況進行檢查驗收,抓好隱患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10.協助隊長開展好各類安全活動,教育員工遵章守紀、按章作業。
11.負責對本區隊“三違”人員進行考核幫教,杜絕“三違”現象的重複發生。
12.負責對影響生產的安全02manbetx.com ,組織03manbetx 處理,總結經驗教訓,同類02manbetx.com 的再次發生。
13.及時彙報各類事故,協助、積極配合事故調查處理,落實事故防範措施。
14.組織事故03manbetx ,切實提高從業人員按章作業的意識。
15.對分管範圍內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負責。
二、責任追究
16.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副隊長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違章指揮工人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的;
(2)對工人屢次違章作業熟視無睹、不加製止的;
(3)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
(4)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監察指令的。
17.煤礦發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副隊長降級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02manbetx.com 的;
(2)偽造、故意破壞02manbetx.com 現場的;
(3)阻礙、幹涉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18.在本區隊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副隊長不立即組織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者逃匿的,給予降職、撤職的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對本區隊生產安全事故隱患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19.未及時組織進行綜采隊重大事故隱患排查的,給予記過直至撤職的處分;對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未采取措施進行治理的,給予記大過直至撤職處分;對排查出的難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隱患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處分。
20.區隊在生產過程中未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01manbetx 、標準和技術規定的,副隊長負直接責任。
21.副隊長對本區隊采煤工作麵的安全生產管理負直接責任。
22.在采煤過程中,沒有按照《采煤工作麵作業01manbetx 》的有關規定組織生產,出現“三違”現象的,副隊長負直接責任或主要責任。
23.未及時組織職工進行安全學習、開展“三違”幫教的,副隊長負直接責任。
24.未及時發現、整改采煤工作麵的安全隱患,副隊長負直接責任。
25.組織事故03manbetx 、“三違”03manbetx 不認真,本區隊接連發生同類事故或從業人員經常不按章作業的,副隊長負直接責任或主要責任。
26.綜采隊未有效落實事故防範措施的,副隊長負主要責任。
27.決策失誤導致他人受傷害或損失的,副隊長負直接責任。
28.在事故調查處理、各級組織的安全檢查(監察)審查中,本人或授意相關人員故意弄虛作假、隱瞞真相的,副隊長負直接責任。
29.對於上述負直接責任、主要責任的,應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