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放水工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製(麥地掌煤礦)
一、崗位責任清單
1.探放水工要熟知探放水鑽機性能、結構、動作原理,熟悉並掌握煤礦三大01manbetx 中的相關規定,防治水規定、探放水設計中的各項要求,依法經過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後,持證上崗。
2.熟悉鑽孔的相關技術參數,嚴格防治水設計要求施工。
3.加強現場管理,發現異常及時上報礦安全調度指揮中心,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在未查清水情以前不得擅自施工。
4.現場負責人員要如實記錄當班鑽探情況,岩芯樣品要保存好,工作麵要備好排水設施以備急用。
5.鑽探完畢,無其它異常時,取出鑽杆後將探孔及時封孔。
6.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嚴格執行本礦的各種管理製度,維護正常的安全生產秩序。
7.積極參加有關安全技術培訓和安全活動,刻苦專研業務,不斷提高技術素質和業務能力。
二、責任追究
8.嚴格按照《煤礦安全01manbetx 》《煤礦防治水規定》及《安全生產標準化標準》有關規定要求進行探放水作業,認真提交各項探放水現場資料,做好探放水基礎工作。
9.凡探放水資料出現錯誤的,按照太嶽煤礦有關文件進行處罰。
10.上級檢查問題認真整改,除礦上處理外,單位對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