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救器工負責自救器的檢驗、收發、保管和日常的檢查管理工作,熟知國家的法律、法規、“一通三防”專業知識及職業病危害防治相關知識,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履行安全生產與職業病防治工作職責。
一、崗位安全責任清單
1.認真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職業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範。
2.嚴格遵守煤礦“三大01manbetx ”和自救器使用說明書的規定,按章操作,不得違章作業。
3.熟練掌握自救器的工作原理和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項。
4.收發自救器時,要輕拿輕放,嚴禁碰撞,收回的自救器要擦幹淨,並進行外觀、封條檢查,放回原處。
5.對在用的自救器應逐台建帳,定期檢查。
6.對失效的自救器要及時注銷,並補充。
7.堅持八小時工作製,做到不脫崗、不空崗,保持室內衛生清潔,做到兩整兩清。
8.強化日常的自救器的管理,確保儀器正常使用,協助區隊加強職業病危害防治的工作。
9.嚴格按照準軍事化管理要求上崗,使用好文明用語。
10.負責對本崗位存在的安全風險辨識及隱患整改。
二、責任追究
11.由於本人違章,造成自救器流失的負直接責任。
12.不按規定對自救器定期檢查的負直接責任。
13.不按規定對自救器管理、存放,造成自救器大量損壞,負直接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