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於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統一使用新版安全生產許可證式樣的通知 應急廳〔2021〕58號
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於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統一使用新版安全生產許可證式樣的通知
應急廳〔2021〕5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急管理廳(局)、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各省級局:
為適應工作需要,依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有關規定,現就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統一使用新版安全生產許可證式樣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按時啟用換發。自2022年1月1日起,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統一使用新版安全生產許可證式樣。此前申領的,可以繼續使用舊版安全生產許可證,也可以申請換發新版安全生產許可證。對暫不具備與電子證照係統對接條件的地區,可以先行發放不加載二維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待條件成熟後,再予以換發加載二維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新版安全生產許可證式樣及印製標準、打印標準、二維碼說明、主要要素填寫說明等統一執行《應急管理部關於啟用新版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通知》(應急〔2020〕6號)相關規定。
二、領取印製資料。新版安全生產許可證水印紙樣、許可證樣品和印製標準、打印標準等資料前期已由應急管理部免費發放至各省級應急管理廳(局)。請江蘇省、安徽省、山東省、貴州省、雲南省、湖北省、河南省、內蒙古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煤礦安全監管部門指派人員到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政策法規和科技裝備司領取(或選擇郵寄)資料。
三、加強印製管理。各省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統一負責本轄區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印製組織工作。要按照有關規定和新版安全生產許可證印製標準中明確的資質要求確定印製企業,加強對印製質量、數量等工作的監督管理,確保印製質量和安全。
聯係電話: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政策法規和科技裝備司,010-64464414。
應急管理部辦公廳
2021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