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生產經營單位(煤礦、非煤礦山、危化、冶金工貿、洗選煤加工企業)主要負責人未按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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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權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未履行本法規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責令生產經營單位停產停業整頓。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有前款違法行為,導致發生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的,給予撤職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依照前款規定受刑事處罰或者撤職處分的,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受處分之日起,五年內不得擔任任何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負有責任的,終身不得擔任本行業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未履行本法規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導致發生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的,由應急管理部門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
(一)發生一般02manbetx.com 的,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罰款;
(二)發生較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罰款;
(三)發生重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罰款;
(四)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一百的罰款。
責任事項
1.立案責任:對檢查發現、舉報、移交的違法案件,予以審查,決定是否立案。2.調查責任:對已經立案的案件,進行調查時,執法人員不得少於兩人,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係的應當回避。調查時應出示執法證件,收集相關證據,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執法人員應保守有關秘密。3.審查責任:對案件違法事實、證據、調查取證程序、法律適用、處罰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麵進行審查,提出處理意見,對屬於較大數額罰款的,由應急管理部門負責人集體討論決定。4.告知責任: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製作《行政處罰告知書》,符合聽證條件的製作《聽證告知書》,通知當事人,當事人享有的陳述、申辯、要求聽證的權利。5.決定責任:根據審理情況決定是否予以行政處罰。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製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處罰依據和內容、繳納罰款的銀行、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6.送達責任:《行政處罰決定書》按照法定的方式和期限送達當事人。7.執行責任:監督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履行的,發出催繳通知,再不履行的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製執行。8.其他: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履行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