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規定
(一)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操
作。
(二)操作工必須熟悉設備性能、結構及工作原理。二、開車前的準備
(一)檢查各部零件是否齊全,有無缺損現象。
(二)檢查開停車閘是否靈活,可靠、護板是否完好可
靠。
(三)檢查滾筒鋼絲繩是否有咬繩及斷股斷絲現象。
(四)檢查電器操作按鈕是否靈敏,信號、開關、控製
設備、電機是否完好。
(五)檢查拉杆、壓杆、基座是否牢固,有無鬆動鏽蝕現象。
(六)檢查絞車電動抱閘裝置完好情況。三、運行
(一)按信號開車,信號不清、發現有人或其他障礙物影響行車時,不準開車。
(二)開車後注意傾聽絞車運轉聲音,發現異常應及時停車,查明原因正常後方可開車。
(三)鋼絲繩纏亂時一定要停車並處理,嚴禁邊運轉邊處理,不準用手撥繩。
(四)工作中不可將滾筒上的鋼絲繩全部放完,至少應保留3-5圈。
(五)嚴禁站在牽引一側開車。
(六)啟動絞車而絞車不動時,應查明原因後再開車。不準長時間啟動,如超出規定負荷,不得強行開車,電機啟動後,嚴禁兩個刹車手把同時刹車,以防打齒或燒壞電機。
(七)在坡道上停車時應壓好手閘,如停車時間較長應將電動機關閉,工作完畢應切斷電源,並清除設備上的雜物、灰塵。
(八)聽到停車信號時,必須立即停車,未接到開車信號不準開車,如遇停電或掉道等故障停車後,重新開車必須先發出信號。
(九)使用的鋼絲繩必須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中有關提升鋼絲繩的具體要求。
(十)絞車運行過程中隨時注意絞車的負荷情況,發現突然增大要及時停車,隨時觀察鋼絲繩的完好情況,同時注意絞車基礎的穩定情況,發現隱患要及時處理。
(十一)起車時確定工作區域無人時,方可起車。四、停車
絞車司機操作完畢後應壓好閘,切斷絞車電源,開關閉鎖,按鈕複位,並清除設備上的雜物、灰塵。
一、支護前的準備工作
(一)通知乳化液泵站開泵供液。
(二)根據支護高度選擇單體。
(三)備齊注液槍、卸液手柄、柱靴、柱帽、卡箍、防
倒繩、鍬、鎬、錘子、斧子、鋸等工具。
(四)檢查供液管路是否完好。
(五)檢查工作地點及周圍頂板、煤幫狀態,確保作業人員的安全。
(六)人員配備不得少於3人。二、支護操作
(一)根據作業01manbetx 要求量好柱距、排距確定柱位,並清理柱位處浮煤,需穿柱靴時,將柱靴平放在柱位上。
(二)支柱時,人員要站在該支柱地點上方操作,1人扶柱,將注液閥朝采空區。另1人用注液槍清洗注液閥嘴, 然後將注液槍卡套卡緊注液閥,開動手柄均勻供液升柱,使柱爪卡住梁牙或柱帽,並供液使支柱達到規定的初撐力。
(三)升柱後要及時栓好防倒鏈(繩)。
(四)打設工作結束後,必須對泄液單體進行更換。
(五)注液槍用完後,關閉截止閥,並釋放管內壓力。
(六)將液管盤放整齊。三、注意事項
(一)單體的注液閥、水平銷及手把體的方向要一致。
(二)嚴禁使用失效和損壞的支柱、頂梁和柱靴。
(三)不準將單體打設在浮煤(矸)上,堅硬底板要刨柱窩、麻麵,底板鬆軟時,支柱必須穿靴。
(四)必須根據支護高度的變化,選用相應高度的單體,單體行程在400-800mm範圍內。
(五)不準站在輸送機上或跨著正在運轉的輸送機上進
行支護。
(六)支護單體時,2m 範圍內,嚴禁有其他人員逗留。
(七)支柱與其他工序平行作業的距離必須符合規定, 一般支柱與回柱的間距不小於 20m,支柱與推移輸送機的距離不大於 15m,與其他工序的平行作業距離必須符合作業01manbetx 要求。
(八)不得用手鎬或其他工具代替卸載手柄。
(九)在用單體液壓支柱三用閥不得正對人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