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規定
1、司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操作。
2、司機應熟悉通風機一般構造、工作原理、技術特征、各部性能,供電係統和控製回路。
二、啟動前的準備工作
1、通風機進風口前是否有易吸入的雜物。
2、進風口安全網罩安裝是否牢固,機體安裝是否穩固。
3、通風機與風筒的聯接是否牢固,風筒接頭是否正確,有無漏風現象。
4、啟動前,應先由瓦斯檢查員檢查局部通風機及開關附近10m範圍內的瓦斯濃度不超過0.5%時,方可人工開動局部通風機
5、局部通風機進風口前 5 米內不應堆有雜物。
6、每台局部通風機必須懸掛管理牌板,內容包括:局部通風機編號、管理人姓名、風筒長度、周圍瓦斯及二氧化碳濃度、有效風量等。
三、啟動及運行中應注意的事項
1、按壓局部通風機開關啟動按鈕,啟動局部通風機運
轉。
2、局部通風機應斷續啟動,不要一次啟動,以防止風
筒脫節或吊環脫落。
3、兩台局部通風機串聯時,應在第一台啟動後再開第2 台,嚴禁同時啟動。
4、遇到下列情況時,司機有權立即停止局部通風機運
轉。
(1)運轉過程中聲音突然發生變化、轉速減慢、發生
單相運轉或其他故障時;
(2)電纜過熱或電機有焦味時;
(3)電機外殼溫度高於80攝氏度時。
5、局部通風機啟動後,發現機體有震動、顫動等異常情況時,應及時處理。
6、應經常檢查局部通風機電機外殼溫度,亦可拉開機殼門用手摸電機外殼檢查溫度,以不燙手為正常。
7、專職司機除觀察局部通風機運轉情況和巡視風筒外,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8、兼職司機必須在啟動局部通風機10分鍾後,確認一切正常時,方能進行其他工作,但必須時刻注意局部通風機的運轉情況。
9、司機每班至少要檢查2次風筒,發現有脫節、擠壓、扭折、破裂、脫掛及漏風等現象時,要及時處理。
四、停機
1、按下防爆開關停止按鈕,把手柄搬到停電位置,使局部通風機電源切斷,停止運轉,並把開關手柄打閉鎖。2、如檢修其它電氣設備影響該處局扇運轉時,必須停電工 作時應事先將工作麵人員撤出,設上柵欄或拉繩掛上"禁止入內"的字樣警戒牌。
3、如發生故障局部通風機突然停止運轉時,要立即通知用
風點人員撤出,撤出全負壓通風新鮮的風流巷中,同時向調度室報告情況,等待處理,在問題沒有得到處理前不得離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