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行為: 生產經營單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的。
違法行為:生產經營單位未采取措施消除02manbetx.com 隱患的。
【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並落實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隱患排查治理製度,采取技術、管理措施,及
時發現並消除02manbetx.com 隱患。……
【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二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未采取措施消除02manbetx.com 隱患的,責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生產經營單位拒不執行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
。
【裁量基準】違反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按照以下裁量階次處理:
1.企業發現的一般安全事故隱患,在應當采取措施消除期限內未消除的,責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且拒不執行消除隱患指令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萬元以上7萬元以下的罰款。
2.企業發現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在應當采取措施消除期限內未消除的,責令立
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且拒不執行消除隱患指令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7萬元以上10
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