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安全生產指示、指令精神,研究部署安全生產措施,強化安全生產管理,根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炭法》、《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執行說明等法律法規及有關文件要求,結合公司實際,製定本製度。
一、安全辦公會議規定
(一)公司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辦公會,安全生產委員會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會議。
(二)會議時間、地點由調度室負責下達通知、組織,安全監察處負責簽到,並做好會議記錄,形成會議紀要。
(三)安全辦公會由執行董事(黨委書記)主持,執行董事(黨委書記)不在時,由主持全麵工作的經理主持。
(四)參加人員:黨政班子成員、副總工程師、各部門主要負責人、井上下所有單位黨政正職。特殊情況下,可根據需要適當調整參會人員。
(五)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召開會議必須有職工代表參加。
(六)會議內容:
1、學習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指示指令、規定要求、會議精神等。
2、認真03manbetx 上月安全生產情況,了解和掌握各單位安全工作重點,根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研究和製定下月安全工作任務和采取的措施。
3、各專業口彙報有關安全情況,內容包括:
(1)總結前一階段的安全工作情況;
(2)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3)有關安全製度的考核獎罰情況;
(4)安全資金的使用完成情況;
(5)下一階段的安全工作打譜和建議;
(6)需要解決和協調的安全問題;
(7)其它需要彙報的安全事宜。
4、討論修改安全管理方麵的製度、規定、辦法、報告、獎懲意見等文件。
5、03manbetx 研究當前存在的安全問題和隱患,提出解決的措施辦法,並落實責任部門、責任人及督辦部門、督辦人。
7、主持人對會議進行總結,安排、協調有關工作,對下一步的安全工作提出具體要求。
8、安全辦公會召開後,會議內容要以紀要的形式下發相關部門,並進行存檔管理。
(七)其他事項
1、每次會議召開的具體時間,由召集人具體決定後,隨時下達通知。
2、會議時間因故改期,調度室必須及時通知與會有關人員。
3、規定參加會議的人員無特殊情況必須參加會議,有特殊情況必須向會議召集人請假。
4、每次會議要形成會議記錄。
二、安全辦公會議考核
(一)規定參會人員必須按時參會,對無故不參加者每次收購50元,對遲到、早退者每次收購20元。
(二)安全辦公會精神傳達貫徹不認真、不全麵的,收購責任單位黨政正職、責任部門主要負責人各50元。
(三)班前班後會記錄缺少安全辦公會內容的,每少一次收購責任人30元。
(四)個人學習記錄未記錄安全辦公會內容的,收購責任人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