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叉車操作工必須經過培訓,經考核合格後發證後,方可持證上崗。
2、凡操作人員都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包括工作服、帽、鞋、手套等)用品,女工發辮要盤入帽內,工作服要整齊利索。禁止帶圍巾、穿高跟鞋和拖鞋或赤腳在現場作業。
3、駕駛叉車人員,必須了解叉車的性能、結構,並有熟練的操作技術。
4、在使用前應對叉車進行全麵的檢查,各製動、升降機構、行走部分是否可靠靈活。
5、飲酒後,精神不振、睡眠不足者,不準駕駛叉車。
6、叉車是廠內運送設備及物體的專用工具,不得開出廠外到公路上行駛。因工作需要必須上路的,須經有關部門批準,辦理有關的行駛手續。
7、運送物品時,嚴禁超載,裝載要均衡、平穩,叉車運輸時,叉爪要超出物品的下邊緣。鋼絲繩扣搬運時,叉車爪和設備的棱角部位必須加墊木板或厚橡膠板,以防卡壞繩扣;行走運輸的設備繩扣必須保證有8─10倍的安全係數。
8、搬運較高的箱型設備,上邊應用繩索把設備與叉車捆紮牢固,升降臂時要緩慢、平穩,行走時變速要穩,油門要均衡,速度不得超過5公裏,避免急刹車。
9、運送設備或空載,設備上、叉爪上都不準站人。
10、停車時,應停在平坦的地方,如需要停在坡道上、車輪下方應用木板或磚石塊墊好,防止溜車。
11、工作完畢後,應把叉車停放在加工廠內,關好駕駛室的窗戶,鎖好門,冬天發動機放水,防止凍壞發動機缸體(加防凍液可不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