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準備工作
1、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並且持證上崗。
2、現場作業人員必須具備一定消防安全知識,能熟練使用消防滅火器材。
3、在電焊工作前應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具:戴好頭盔和濾色眼鏡(焊接電流小於100A時,使用4-7號遮光度鏡片,當焊接電流大於100A時,應使用10-14 號遮光度的鏡片)以及手套等防護用具,工作時還應戴防塵防毒口罩,衣領袖口必須全部紮緊。高處作業時應係安全帶。在潮濕的地方或雨天作業時應穿好膠鞋,同時所用工具均應具備絕緣性能。
4、工作前應檢查電焊機電壓與電網電壓是否相等,並應對電焊機的接線、開關板、接地線等進行檢查,工作台必須有可靠接地,接地線不許接到有易燃易爆介質的管道或設備上,電焊機和電纜與其它設備之間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5、對有易燃、易爆及可燃物的容器、 管道進行焊接工作前,必須采用置換、清洗或者隔離等方法排除可燃物,使其濃度降至安全範圍方可進行作業,作業現場應備有必要的消防設施。
6、切割器膠管必須完好嚴密,氣帶接頭連接處使用專用卡子固定可靠,不得用鐵絲代替。壓力調整器必須可靠,壓力表要定期校核並加鉛封。
7、工作場所必須保持通風良好、整潔、安全,必要時設置臨時防護。
8、作業之前利用清水對作業地點10米內煤塵、浮煤,進行衝洗清理,氣割、焊接結束後再次衝洗,2小時以後到現場複查。
9、電焊、氣割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地點10m範圍內,不能有油脂、棉紗等易燃易爆物品,應有供水管路,有專人負責噴水。上述工作地點應至少備有2個幹粉滅火器和足夠數量滅火砂。
10、在產品倉上、原煤倉下(特別是保德洗煤廠)進行電焊、氣割和噴燈焊接等作業,要隨時檢測作業地點風流中瓦斯濃度,大於0.5%時不得作業。
二、工作中注意事項
1、作業時值班班領導或班組長一定要進行現場統一指揮,在現場將措施落實到位,並指定專人在場檢查和監督,發現問題及時彙報。
2、使用氧氣瓶工作時要遵守《氧氣瓶的使用、保護和運輸的01manbetx 01manbetx 》。
3、工作時應先打開氧氣瓶,吹出堵塞物,然後關閉氧氣閥,開乙炔閥點火,熄火時應先關閉氧氣閥。
4、在切割工作中發生回火時,要立即關閉氧氣閥再另行點火。如發生嗚爆或感覺震手時表明槍嘴溫度過高,應立即熄火,將槍嘴放入水中冷卻。
5、不準將燃燒的焊槍放在地上,應將火焰熄滅。
6、禁止對封閉有壓力的容器及存在未清理幹淨的油汙、易燃易爆、有害氣體或液體的容器進行切割或焊接。
7、氧氣、乙炔膠管不可混用,膠管通過道路時應加以保護,氧氣瓶、乙炔氣瓶和工作地點三處之間應相距10米以上,並要與易燃易爆物品保持10米以上距離。
8、在容器內部焊接時,禁止在內部點燃,以防發生爆炸。
9、壓力調整器,在焊接時禁止用棉紗密封,應用石棉絲。
10、氧氣發生火災時,應急速關閉閥門,並用黃砂或水滅火。乙炔發生火災時,要嚴禁用水滅火,應用黃砂滅火。
11、使用電焊、氣割時一定注意不得損壞設備其它部分,電纜管線等易燃物品,要用不燃性材料保護好。
12、在設備上焊接時,必須小心注意,防止損壞軸承、襯套、齒輪箱、鉸接點和電機等。
13、在設備、開關等物體上焊接時必須停電後方可焊接。
14、在皮帶機或聚氨脂篩板上方焊接時,帶麵、聚氨脂篩板必須用不燃性材料進行保護。
15、焊接時不準用設備、管路等做接地極,一定要把接地極設在盡量靠近焊接的地點,這樣可以防止這些地方的潤滑劑在焊接電流的作用下發生分解,並防止軸承過熱。同時防止電流通過軸承或齒輪在焊接中產生電弧,從而產生毛刺或點焊在一起。
16、焊機接地點絕對不要接在液壓油缸的活塞杆上,因為電弧會在活塞杆上造成點蝕坑。
17、高空作業時,應遵從《高空作業安全01manbetx 01manbetx 》
三、工作完成後
1、電焊、氣割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完畢後,工作地點應再次用水噴灑,並應有專人在工作地點檢查1h,發現異狀,立即處理。
2、電焊、氣割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完畢後,相關設備、工具等不得存放在施工現場,必須全部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