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對非煤產業的安全管理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二、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等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
三、負責檢查分管單位和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經常聽取安全情況彙報,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四、負責監督、檢查分管單位、部門安全責任製的執行情況。
五、參加公司安全辦公會議和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
六、負責組織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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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安全生產責任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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