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對分管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二、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等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
三、負責檢查分管單位和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經常聽取安全情況彙報,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四、負責公司重大工傷搶救、醫療救護工作,教育醫務人員樹立良好的醫風、醫德,提高醫療質量,改善服務態度。
五、負責分管後勤供應的安全生產和防寒、防暑降溫措施的落實工作。
六、參加公司安全辦公會議和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
七、負責監督、檢查分管單位、部門安全責任製的執行情況。
八、負責組織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工作任務。
上一篇:
副總經理(井工生產)安全生產責任製
下一篇:
副總經理(經營管理)安全生產責任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