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方麵的法規、條例和指令,做好分管範圍內的安全工作。
二、負責公司財務核算體係的合法、安全。
三、負責公司資金運作的風險評價和預警防範。
四、製定並檢查落實公司財務崗位的安全措施。
五、深入基層,調查、了解生產安全資金的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六、負責公司財務係統的軟、硬件安全工作。
七、負責財務人員崗位安全培訓等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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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總工程師(機電)安全生產責任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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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辦公室(董事會秘書處)安全責任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