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和有關法規、條例、指令,負責本單位的安全工作。
二、在調研、論證、審議重大投資項目時要符合國家有關行業政策規定,重大投資項目的論證必須有安全專篇。
三、在編製公司基本建設計劃、維簡費使用計劃、煤炭生產安全費使用計劃、固定資產投資計劃時,要充分考慮安全設施建設和安全維護所需資金。
四、參與煤炭生產安全費使用計劃項目實施中設計方案的審查,參與監督煤炭生產安全費使用計劃項目執行情況。
五、參與公司組織的安全大檢查,並將檢查中需投資整改的項目及時調入公司年度投資計劃。
六、推行全麵質量管理,從提高工程質量入手,提高安全生產的管理水平。
七、負責公司製度建設工作,促進公司安全管理製度的建立和完善。
八、收集、彙總、編製、上報公司統計報表、企業基礎材料,負責公司統計資料、企業基礎材料的保密工作。
九、負責與中國煤經會、省煤炭工業協會等重要行業協會開展經常性安全生產信息交流。